昆明市强化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16.05.2016  15:44
      2016年,昆明市法律援助以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结构。在全市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共有26个机构,有15个接待场所,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约641 m2,其中临街一层的共11个。在全市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个,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18个,其它通道10个。全市依托工、青、女、老、残、基层司法所、高校、监狱、看守所、部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59个,在全市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53个,共计460个工作站点通道(岗位)。并结合全市1464个社区居委的“一村一标牌”,扎实开展“一站式”、信息采集“一次式”、援助服务“一窗式”、业务运行“一网式”等管理服务模式,开展“预约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巡回服务、流动服务”等特色服务。
  二是优化人员结构,打造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狠抓法律援助队伍的信念教育,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采用“引进”、“内培”方式培育法律援助高素质人。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有62人,法律专业39人,占62.9%;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有36人,占58.06%;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考核,按“精心、精细、精品”要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是优化服务环境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拓宽服务内容,贴近群众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平台”功能,将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组织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加大对六类重点案件(刑事、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婚姻家庭、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工伤、交通事故类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保护;公示“受理范围”、“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服务信息内容,印制、发放“法律援助办事指南册”,公共教育服务产品,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把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流程、要求、期限等内容用少数民族文字、盲文及语音等形式表现,以满足更多弱视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