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逃服兵役者将被录入信用系统 退兵将被罚款

30.05.2015  23:56

    央广网南京5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近日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修订草案规定,逃服兵役将被录入信用系统,退兵将被罚款。同时对大学生投笔从戎,规定了一系列鼓励和保障措施。

    《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近日经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拒服兵役的人,修改稿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举措。例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拒绝、逃避征集的,存在这些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入伍后逃避服兵役,被兵役机关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将取消其家属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境。值得一提的是,公民有逃避服兵役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其受行政处罚的情况将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对于大学生投笔从戎,有何鼓励措施?

    大学生参军入伍前,如果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到退役后两年。从江苏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或者复学后,剩余学制期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并由批准入伍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当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助。此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按照规定适当加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