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约朋友喝酒偷其手机 被怀疑将手机藏内裤

07.01.2016  01:26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警方的押解下对作案现场进行指认。记者合宇聪/摄

    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1月5日晚,一阵争吵声从新闻路某酒吧内传出,一打听,原来发生争吵的是4个朋友,其中一人的手机被偷,失主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其他3个朋友,随即发生了争吵,失主还报了警,五华区新村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通过调取酒吧内监控,发现了手机确实为其中一个朋友所偷,并在其内裤里发现了被盗的手机。

    当晚22时许,李某与两个朋友到新闻路某酒吧消遣,期间,其中一个朋友又邀约了刚刚认识的陈某前来喝酒,陈某与该朋友也是初识,对其他人均不认识。几人喝酒到6日凌晨1时许,李某发现自己包里的一台银色苹果6splus手机不见了,期初,李某以为几个朋友在和他开玩笑,但索要无果后,李某感觉不对劲,怀疑是其中一个朋友偷的,此言一出,陈某等人不爽了,随即几人吵了起来。

    争吵中,李某报了警,五华区新村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处置,民警调查发现,事发时间段,酒吧内李某等4人坐的位置并没有人过往,基本可以排除是其他人作案。经询问,李某的两个朋友都发誓自己没有拿李某的手机,陈某也表示自己没有拿,但明显显得忐忑不安。为了查明真相,民警调阅了酒吧相关时间段的视频。

    一听有视频,陈某立刻瘫软了。监控显示,李某等人正畅饮时,陈某陈众人都不注意,将李某的包拿了,将手机掏出放入自己口袋内后,再将包放回原处。手机确定了是被陈某所偷,那么手机在哪呢?陈某却支支吾吾不愿说明,随即民警依法对陈某进行人身检查,在其内裤里发现了被盗的手机。

    找到手机后,陈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陈某(男,22岁,云南省嵩明县人)交代,他受邀来喝酒,看到李某的手机高档,便想着悄悄偷来试用,反正酒吧人来人往,手机被偷也属正常。没想到还没散场,李某就发现了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情急之下,陈某便将手机塞进了内裤里。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五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