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车安全技术新规 明年7月起产的微型车须带ABS
日前,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对微型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要求提出了6项新规定。昨天,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主任聂志海解读新规时表示:“按照要求,微面以后将变得更矮胖、更结实、轮胎更宽,其静态、动态稳定性都会更好。”
聂主任表示:“6项要求都是低限指标,都是为了增强微面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最低要求。现在针对6项新要求,对微型车的稳定性、安全性确有一些改善,但价格也会上升一些。”
据商家估计,增加以上配置,车价大约需提高3000—5000元。
根据通知,明年7月起产的微型车须带ABS。到2016年7月1日,不符合原有微型车技术指标和以上6项全部要求的微型车,将受种种限制。都市时报记者黄朝红报道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技术性能6要求
(一)提高小微型面包车侧倾稳定性要求,满载状态下其侧倾稳定角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28度;(二)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装置配置要求,小微型面包车应配装防抱制动系统(ABS);(三)提高小微型面包车比功率要求,比功率应不小于21kW/t(比功率是指发动机净功率与车辆最大总质量之比);(四)禁止小微型面包车使用轮胎名义宽度为155及以下规格的轮胎,鼓励使用宽断面规格轮胎,提高车辆行驶稳定性和制动安全性;(五)严格限制小微型面包车尺寸,避免小微型面包车大型化趋势,小微型面包整车长度应≤4500mm,宽度应≤1680mm,鼓励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宽高比,准乘人数(含驾驶员)应为7人及以下;(六)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车身强度要求,强化车身顶部抗压试验考核指标,按照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标准试验时,施加载荷应提高至车辆整备质量的3倍,评价指标不变。
自2016年7月1日起,《公告》内的小微型面包车应符合上述全部要求。(完)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