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至12月底云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6.08.2015  11:44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细、实”的工作要求,省政府决定,从8月至12月底在全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对抓好近期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通知》强调,在全省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现较大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储存、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营转非”客运车辆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等重点路段,商场、市场、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市政公用、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电力、水利等在建工程。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深化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特种设备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采取自检自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组织回头看的方法步骤进行检查和整治。同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格监管执法,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