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月云南省财政支出 6成以上用于民生

07.10.2014  19:04

发布时间 2014-09-25 来源:昆明日报

昨日,《关于云南省2014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云南省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1至7月,全省经济运行止跌回升、企稳向好,改革开放活力增强,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扎实有力。

全省坚持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聚焦点放在惠民生上,千方百计稳岗增岗。截至7月底,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65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2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96万人。同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1至7月全省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共1305.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0.5%,比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当前我省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投资持续增长动力和工业企稳回升动力不足。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影响日益突出,房地产市场低迷不振,库存消化周期拉长,市场观望气氛加重,下行预期增强。同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受重工业企业效益不佳、房地产市场降温、烟草消费市场下滑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预算收入增长乏力。

目标

10月底前棚户区改造100%开工

报告指出,将确保棚户区改造所有项目10月底前按照国家标准100%开工,全力推进17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推动工业快速增长,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确保完成全年粮食增产30万吨目标。

提升改造100个乡镇农贸市场

全省将着力挖掘消费潜力,多渠道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改造10家大型批发市场和100个乡镇农贸市场。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参保失地农民养老金高于城市低保

建立专项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全省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16周岁及以上无地少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筹资总额以统筹地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按15年缴费年限来确定,实行一次性缴纳。养老金待遇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下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17亿

我省下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17亿元,加快完成中小学校舍重建任务14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185万平方米。安排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对区域高水平大学、特色本科院校、合格本科院校分类给予支持。

基本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至35元

我省着力编细社会保障“安全网”,顺利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并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1亿元,保障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