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2015年度 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工作考核结果

28.09.2016  03:34

9月2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副厅长王仕宗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间全省16个州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公告。

一、全省“三条红线”控制控制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全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各州、市红线控制目标基本完成。一是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省年度用水总量为150.14亿立方米,低于国家下达的184.88亿立方米红线指标,其中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等州、市完成情况较好。二是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国家下达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幅控制目标为30%,考核结果实际降幅为41.0%,其中昆明、玉溪、保山、临沧、西双版纳等州、市完成情况较好;各州、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均完成年度控制红线目标。三是重要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全省16个州、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考核目标为80%,实际总体达标率为87.2%,其中,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和怒江州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四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控制指标,全省考核的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195个,实际达标率94.5%,高于90%考核控制目标,除红河州、大理州外,其余14个州市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各州、市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控制指标体系基本构建,一是考核体系得到完善。“三条红线”的管理控制指标已列为省委对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综合考核内容。二是管理责任制得到落实。各州市都建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部门参与的考核工作机制。三是控制指标已分解落实到位。在省级指标分解的基础上,16个州市全面完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县级行政区的工作,部分县(市、区)还做了总量分解到乡镇,初始水权分配到户的探索。

三、各州、市综合考核评分结果

优秀等级:昆明市。

良好等级:保山市、临沧市、玉溪市、西双版纳州、文山州、德宏州、曲靖市、楚雄州、丽江市、迪庆州、大理州、普洱市、昭通市、怒江州、红河州。

同时,王仕宗副厅长介绍了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要求的最新情况。一是已向各州、市人民政府通报了2015年度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级、评分和主要整改意见。二是已组织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各地对考核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文件要求和制度指标的学习,明确整改落实要求。三是已发文督促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方案,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考核结果公告发布后,围绕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及办公室领导现场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李新主持新闻发布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审计厅、统计局等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成员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