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委员曾淑平:坚持绿色发展 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19.01.2017  01:3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高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高能耗、高污染、高投入、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模式已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恶化。能源、资源紧缺和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瓶颈。

近日,在云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东方红节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淑平表示,随着建筑能耗的不断增大,推动绿色健康稳步发展已成为国家的当务之急,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提升全社会的节能能力,提高各行各业乃至每个人对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清洁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行。曾淑平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对于如何降低建筑能耗,曾淑平呼吁,首先要全面建立城市能耗监测平台。近期住建部对建筑能耗平台开始验收和评估,目前只是对部分建筑进行能耗监测,下一步在需扩大到对所有建筑物进行监测,以便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的数据库,进行能耗监测、分析并开展合理的管控。

此外,应该制定建筑能耗标准。因为云南省各地国土面积、气候条件不尽相同,不同的城市能源供应结构不一样。其次,云南省电力资源比较丰富,而沿海城市电力普遍紧张,每个地方实际情况不一样。因此,可以具体对城市建筑物进行分类,按照每一类别进行标准的制定,也就是不同城市的标准要因地制宜,不同类别的建筑物的标准具体情况具体制定。

同时,还应对能源消费实行阶梯式收费,设定阶梯收费模式。能源是稀缺资源,曾淑平建议按照一个基准能耗来收费,超过部分进行阶梯式收费,类似于现在居民的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同样也可以推广到全社会,当然也包括工业领域。

对高能耗单位设定整改达标期限。曾淑平认为,每个城市在建立监测平台、制定能耗标准、明确能源消费阶梯收费模式的基础上,还应制定城市整改规划,对不同的高能耗建筑都应设定整改达标期限。对期限内达标的建筑进行奖励,超期限仍不达标的建筑进行处罚。对设定期限三年内能够达标的建筑,给予改造补贴。三年之后如果仍是高能耗建筑,不仅不给补贴,除了对该高能耗项目进行一个高收费之外,还须进行处罚。

最后,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多方面扶持。其中包括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建筑节能服务产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对采暖供热的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加大补助力度。制订特殊的税收政策,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对节能公司的融资进行一定的帮助,设立专项节能基金。(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