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工作成效显著

29.06.2015  17:48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信访办结实效。

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市环境保护局受理环境污染案件63件,受理率达100%,办结率达95%。其中,省级主管部门转办10件,市委市政府转办5件,市信访局转办2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20件,微博投诉受理21件,办公室受理4件,省网上信访系统投诉受理1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40件,占受理总量的63%;水污染问题18件,占受理总量的29%;噪声污染问题5件,占受理总量的8%;固体废物污染问题5件,占受理总量的8%;其它2件,占受理总量的3%。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一)坚持分管领导阅批、重大信访案件分管领导直接查办和督办的工作机制。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心,快速响应、多措并举、100%回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网上信访系统、微博和微信平台以及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保证群众诉求能第一时间受理。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受理的案件转交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并做好协调和督办工作,保证案件能及时办理和回复。(三)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信访办结实效。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活动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重点信访案件实施后督察,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健全环保与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共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