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兴华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14.06.2016  19:20

  据曲靖市纪委消息:经查,曲靖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兴华,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以借为名占用他人财物,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16年5月,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兴华开除党籍、撤销曲靖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职务。

  (云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