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14.10.2014  11:27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市政府党组班子共查找出21个方面117条“四风”方面的具体问题。7月17日,市政府党组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摆了问题,剖析了根源,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省委第三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黄顺同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范华平要求抓住突出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真正把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落实好、实践好。会后,市政府党组班子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及时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逐一分析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市政府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是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评判标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整改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权力观念异化,用权逾矩等问题。

  1.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认真落实市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全市政府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2013年以来提拔的政府系统处级干部参加培训,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党组书记范华平带头作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学院;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织全市2013年以来提拔的政府系统处级干部参加培训,10月底前完善干部轮训制度,12月底前配合市干教委制定培训方案,并完成对全市政府系统2014年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轮训。)

  2.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要从干部和机制两方面努力的要求,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加强教育。市政府党组书记范华平带头,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讨论,使每一位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方法,杜绝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充分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规定。(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12月底前健全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建设制度,长期坚持。)

  3.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切实加强市政府党组对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市政府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市政府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政府全体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向市委和省纪委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政府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市政府党组成员每年到分管联系部门和基层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执行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每年按照市委要求确定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作专项述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讲廉政党课,12月底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长期坚持。)

  4.开展一次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集中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政府系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成部署,12月底前完成集中检查和整改。)

  (二)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着力整改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重发展速度轻发展质量、决策脱离实际,热衷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

  5.坚持按科学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办事。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严防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唐宝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对全市列入规划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12月底前进行整治。)

  6.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涉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和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工业项目、新农村建设、交通、教育、卫生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划的标准、要求、内容进行实施,坚决纠正擅自调整规划、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夏华龙、朱兴友、张向明、早明光、袁晓瑭、唐宝友、展宏斌、李建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完成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12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健全完善机制,长期坚持。)

  7.集中力量解决城市规划滞后、规划管理不到位、规划执行不严肃、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完善珠江源大城市规划体系,做好曲靖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空间体系规划、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市政系统综合规划和天然气加气站布点规划、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南盘江(九龙山-越州段)沿线区域保护利用规划设计、寥廓山(含潇湘水库片区)风景名胜区规划、特色民居图则编制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强化规划审批监管,加强对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实施、规划执法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抓好“五纵五横”道路改造提升、地下综合管线改造提升、街头游园绿化提升、灯光亮化和环卫设施等工程。(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展宏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麒麟区、马龙县、沾益县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规划方面,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寥廓山(含潇湘水库片区)风景名胜区规划论证、审查、验收及信息化入库工作;11月底前,完成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天然气加气站布点规划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曲靖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报批稿、中心城区空间体系规划、南盘江(九龙山-越州段)沿线区域保护利用规划设计成果汇报与评审报批、特色民居图则编制及展示模型制作。建设方面,2014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太和东路、南宁北路延长线,启动潇保路、建工巷、瑞和东路、交通路延长线、乐丰路等5条断头路建设和南城门城楼、寥廓公园北大门改造提升工程,完成“五纵五横”道路及地下综合管线改造提升工程、街头游园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启动实施;12月底前,完成三江大道东西段拆迁工作,启动城南片区经八路、环南路东延线、纬九路、纬七路东延线、珠江源大道南延线、纬六路东延线、保障房东侧支线等7条断头路建设。)

  8.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履职尽责不到位、煤矿“小散弱”、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顿关闭一批“三个一批”的办法,实现生产规模化、技术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全力推进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并全面推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管理模式,明确各级煤矿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认真履职。(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唐宝友、展宏斌、李建军;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整合重组应保留的88对矿井正式协议签订工作,11月底前完成144对矿井关闭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完成35对矿井关闭工作,12月底前全市煤矿全部建成二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8以内。2014年11月底前,出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十不准”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十个一律”规定,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央企和省企在曲煤矿监管机制,健全完善驻矿监督员管理制度,长期坚持。)

  9.着力解决招商引资重洽谈、轻落地的问题,提高项目落地率、投产率。实行项目落地直接负责制、产业招商组挂钩督导制和项目落地现场办公制,由9个市级产业招商组对相应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开展挂钩督导,每月至少督导1次,梳理影响项目落地的问题清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落地现场办公会、协调会、交办会,帮助项目业主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的问题,确保招商签约项目按时落地、尽早投产。(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袁晓瑭、唐宝友、展宏斌、李建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招商合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督促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和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规定范围内至少压缩三分之一;长期贯彻执行项目落地直接负责制、产业招商组挂钩督导制和项目落地现场办公制度。)

  10.着力解决工业园区定位不准确、布局不合理,产业雷同、恶性竞争等问题。高标准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合理确定功能分区,优化空间布局,抓好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马龙产业园区、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进”战略,调整40平方公里规划功能布局,做好60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规划,加快申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建设“一区多园”的千亿级园区。以“产城融合新区、山水绿色新城”为主题,坚持城乡统筹,尽快完成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马龙产业园区200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3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各县(市、区)做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主导产业、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建立“两跨两分一把关”(跨县区、跨园区;分税收、投资,分能耗;严格把关产业政策)机制,全市统筹项目入园建设。(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唐宝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马龙产业园区200平方公里总体规划、3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完善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基础设施及配套、产业规划。2015年6月底前,调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40平方公里规划功能布局,做好600平方公里控制性规划,把花山、越州、麻黄、西城、南海子5个工业园区纳入统筹规划发展,完成打造千亿元级园区的布局和规划。)

  (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根本性变化。严格遵照中央《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领导干部中是否有“裸官”问题,认真排查、摸清情况、抓紧整改;对习以为常的旧习惯、潜规则,坚持不懈地整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动真格、出实招,切实整治;对违法违纪的问题,依法、依纪、依政策严肃处理;对那些深层次、积弊已久的问题,强力推进、彻底改变,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1.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控制发文总量和规格,与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应的不再重复发文;国务院、省政府已发至各县(市、区)的文件,没有新的具体要求的不再发文;可采用电报等方式布置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律不再发文。凡属部门法定管理权限的事项,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确需请示市政府同意的,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由部门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每个市直部门原则上只保留1种简报;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总结、汇报材料等,一般不超过3000字。认真落实会议年度报审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由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审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取消,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确保会议大幅度减少。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无关人员一律不陪会;市政府领导不出席市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市直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通知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确保2014年市直各部门会议经费实际支出负增长。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促进考核评价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全面清理、规范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坚决撤销,未经批准的坚决停止。严格控制考核规模与过程,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正面导向作用。(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对文件、简报、检查评比项目进行清理,12月底前健全完善公文审批、会议年度报审、会议费用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等制度,长期坚持。)

  12.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的问题。深入推进“深化改革年”、“产业提升年”、“作风改进年”活动,实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建立完善岗位工作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严格实行亮牌上岗、开门办公,方便服务对象、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收集民意和服务群众的渠道,转变办事方式,严格办事时限,推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严肃处理不按要求办事、增设办事门槛的部门;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制度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不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明察暗访,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的问题。(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夏华龙、朱兴友、张向明、早明光、袁晓瑭、唐宝友、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集中整治,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13.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土特产品;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请吃、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制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时间要求: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制度、公务接待和报销审批制度,长期坚持。)

  14.坚决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从严配备公务用车,一律不违规购买超标准车辆,一律不以借用、换用和受赠为名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含民营企业)车辆,一律不使用军车号牌,不违反规定使用警用号牌。对公务用车购置、使用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各环节当事人的责任。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全面清理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格执行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严禁新建、扩建,严禁迁建、购置,严禁以“窗口”、“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集中整治,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15.坚决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督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总量只减不增,完善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出台市级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10月底前开展一次督查,12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16.坚决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重点整治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弄虚作假,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热衷于提脱离现实的口号、定脱离实际的指标,目标一任比一任高;不能一张规划蓝图抓到底,换一个领导换一种思路、调一次规划,今年建、明年拆,反复开挖、重复建设;盲目铺大摊子、上大项目,不计成本、违反规律、追求速度和规模等。(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夏华龙、朱兴友、张向明、早明光、袁晓瑭、唐宝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自检自查和组织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市政府党组成员到联系的县(市、区)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县(市、区)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谋划好2015年工作,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7.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制止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决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资源配置、影响教育公平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集中治理克扣群众财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夏华龙、朱兴友、张向明、早明光、袁晓瑭、唐宝友;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相关单位开展自检自查,12月底前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改,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18.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肃整治各类培训中心的腐败现象,坚决防止培训中心成为单位或领导干部变相创收、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隐蔽场所,坚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或变相参与经营各类培训中心,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借参加各类培训之名收送钱物、违规消费、打牌赌博等行为;对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改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对市内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找准本地区“会所中的歪风”表现形式和存在突出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对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收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李光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19.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尽快公布曲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的项目严禁收费,清单之内的收费项目逐步压减。(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夏华龙、朱兴友、张向明、早明光、袁晓瑭、唐宝友;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20.坚决整治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中医护人员与病人串通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朱兴友、张向明;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21.坚决整治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对不准收送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准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开展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李光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22.坚决整治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过多问题。坚决清理有关单位以各种名目设立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对政府系列各种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统一规范明确,切实规范政府系列领导小组、各种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今后凡是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议事协调机构的,必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23.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前店后厂”,中介服务环节乱收费、乱作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建立简易审批程序和并联审批机制,完善网上审批大厅及监管机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推动中介机构与审批机构脱钩,加强市中介服务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在承接中央、省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市政府保留、精简、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力争2014年底前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时间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开展集中整治,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四)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和政绩的根本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就医难、就学难、行路难等民生问题。

2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全力推进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以乌蒙山、石漠化片区、特殊贫困乡村为主战场,实施精准扶贫,认真做好贫困人口的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统筹推进整乡推进、行政村整村推进、自然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朱兴友;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95.4万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12月底前,完成53个行政村整村推进、50个自然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解决20万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0个整乡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基本解决2300元标准以下的贫困群体脱贫致富问题。)

  25.解决群众就医难。加快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搬迁、健康城项目建设,完成1个县级医院、23个乡镇卫生院和100个村卫生室改扩建,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高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效率。完善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乡村医生3年培养计划。(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张向明;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市中医院完成地面以下工程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健康城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完成1个县级医院、23个乡镇卫生院和100个村卫生室改扩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等制度,长期坚持。)

  26.解决群众就学难。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排除D级危房20万平方米。加快市民中迁建进度,抓好曲一中、市二小创建分校工作;对在县城新建中小学的,市财政每所分别补助1500万元、1000万元;对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按照每班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改扩建86所幼儿园。(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张向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争取开工建设曲一中分校,完成20万平方米D级危房、86所幼儿园建设,县城新建中小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民中迁建并投入使用。)

  27.解决群众行路难。打好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战,以内通外联为重点,与国高网、省高网无缝对接,与滇中城市群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加快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构建县县通高速、东部连黔桂、北部连川渝的交通网络。加快南北大通道会泽段、普宣高速、西石“一改高”、国道213线江底至钢厂段建设;全面完成4条高速公路和国道320线、326线改造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曲靖段建设,做好渝昆铁路、曲靖至河口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抓住省政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机遇,市级补助20万元/公里、县级补助10万元/公里以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宣曲高速公路有实质性进展,完成20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建设。到2016年,硬化行政村公路3542公里,确保通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100%。到2017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00亿元以上,新增高速公路729公里,新增铁路114.5公里。)

  28.解决群众饮水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44.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加大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龙潭水库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20件在建骨干水源工程、320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6件重点水源工程、100件以上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朱兴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烟草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车马碧水库启动“四通一平”建设,12月底前完成阿岗水库施工准备工作,开工麒麟龙潭河水库、富源小老厂水库等6件骨干水源工程,争取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通过国家审批和龙潭水库通过省级审批,黑滩河水库完成项目建设书,解决44.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6年6月底前,争取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完成前期工作;到2020年左右,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9.解决群众住房难。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棚户区改造24788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6179套(户);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项目,完成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指标优先向会泽灾区倾斜,按照国务院批复的"8·03"地震会泽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做好灾区重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保明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棚户区改造24788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6179套(户),完成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会泽县地震灾区重建工作按照规划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到2017年,全市改造各类棚户区6.07万户、364.2万平方米,有效改善25万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

  30.解决群众增收难。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落实提高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积极扶持就业创业,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补贴性收入。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精品庄园等新型主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民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朱兴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新增城镇就业2.6万人,扶持1.6万人自主创业,新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8万人,重点扶持10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18个种养专业合作示范社、9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年底,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个倍增”计划。)

  31.解决农村“两污”问题。以规范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置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妥善治理农村污水。按照“户分类、自然村收集、行政村清运、乡镇中转和处置”的模式,实施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建设、乡镇污水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保明顺、唐宝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30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9个乡镇污水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建设。到2016年,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行全覆盖。)

  (五)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和改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办法措施,有效解决党员干部感情上脱离群众、作风上不深入群众、工作上不服务群众等问题,把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32.深入开展工业企业“一包五帮”活动。成立9个“点对点”帮扶组,每个帮扶组包1-2个县(市、区),挂钩联系8-11户重点骨干和困难企业,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保明顺、夏华龙、朱兴友、张向明、早明光、袁晓瑭、唐宝友、展宏斌、李建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每月到企业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开展一次帮扶活动的制度,长期坚持。)

  33.全面推进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县、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整合行政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通直接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20日前,建成市级网上大厅并上线试运行;12月底前,完成市、县、乡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逐步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初步形成横向到各部门、纵向连四级的统一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确保30%以上办理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跟踪查询办理进度和全过程监察。)

  34.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梳理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列出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的监管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教育,定期邀请有关专家讲授依法行政专题课,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公正廉洁执法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执法部门执法不公,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解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解决执法能力欠缺,语言粗暴、方法简单,自恃特殊、徇私舞弊、为所欲为等问题。标本兼治、从严治警,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从严查处执法犯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早明光、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监察局;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开展部门自查和职责清理,12月底前建立健全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35.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工作规则,确保政府工作务实高效。严格执行《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重大事项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直接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认真执行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等5项制度,建立完善决策跟踪问效纠错机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经济运行、财税工作、房地产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掌握运行情况,及时应对各种问题。(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六)加强作风制度建设,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用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36.坚持政府领导班子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蹲点联户、结对联户、经常联户等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位市政府领导至少联系1个县、1个市直部门(单位),到基层专题调研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0天,每年驻村入户时间不少于7天,联系不少于5户,走访不少于20户,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坚决克服和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着力解决下基层少、与群众谈心交流少、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少的“三少”问题。(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37.坚持和深化随机调研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坚持轻车简从,合理安排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一般工作调研,原则上不安排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到基层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县(市、区)只安排l-2名负责同志陪同,乡(镇、街道)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1个调研点涉及多个单位的,每个单位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到企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调研,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调研期间,当地领导一律不准到区域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不安排宴请,不接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一般安排在调研单位食堂就餐或在所住宾馆、招待所用餐,在基层和群众家里用餐按标准主动交纳伙食费。(直接责任人:许玉才;具体责任人:罗世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38.建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市政府领导定期深入到县(市、区)开展大下访、大接访活动,面对面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完善网上信访制度,推行部门集中联合接访和市、县、乡三级视频接访,打造阳光信访。(第一责任人:范华平;直接责任人:早明光;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党组成员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督促落实。

  (二)及时交办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召开一次整改任务交办会,将整改事项一一交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任务明确后,牵头领导要及时召集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和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事项有人认领、有人负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完善“台账”管理。制定的38条整改措施,任务分解下去后,每条都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的作用,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五)严格整改问责。实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六)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抓整改,及时将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决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曲靖市 发布人: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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