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院查获首例布控车辆

02.08.2017  17:07

您好,我们是曲胜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的民警,你们布控的机动车已被我们控制,请到交警队来处置涉案车辆……”2017年7月21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获首例布控车辆。  

      车主是曲靖一家投资开发公司,两年前,因担保了某物资公司与曲靖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而惹上了官司,法院判决该投资开发公司与借款人某物资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两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和车辆,可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查封车辆下落不明。为强化执行手段,查找车辆下落,曲靖中院执行局与交警部门联系,对涉案车辆进行了预警布控。  

    21日上午11时,曲胜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悬挂云DXXXX号牌的商务轿车从小坡收费站进入曲胜高速公路,由北向南往陆良方向行驶,该车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布控车辆。收到预警信息后,曲胜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下达了拦截指令,11时15分,涉案车辆在曲靖南收费站小南关交警执勤点被成功拦截。涉案车辆被控制后,执勤民警当即通知了曲靖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完成交接手续后,对该车进行了扣押。  

无独有偶,7月22日上午,又有一辆长期下落不明的布控车辆在曲胜高速公路胜景关收费站出口处被拦截。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胡某垂头丧气,悔恨不已,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东躲西藏,昼伏夜出,还是逃不过法院执行的法网恢恢,车辆被扣,自己还有可能被司法拘留。围观群众对交警部门与法院携手抓“老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纷纷议论:“这就是失信的代价”。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私家车的数量大幅上升,汽车已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机动车辆流动性大,且易于隐藏,法院很难对查封的车辆进行实际控制,查封仅仅起到限制被执行人办理过户手续的作用,执行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为破解这一难题,曲靖中院与曲靖市交警支队建立了查找下落不明车辆的联动机制,对未实际控制的查封车辆通过交警缉查预警系统进行布控,一旦查封车辆进入布控区域,系统将会自动识别,并发出预警信息,交通民警根据预警信息对涉案车辆实施拦截,这大大拓展了法院查人找物的渠道,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奠定了基础。这一措施方便、快捷、实际效果好,是曲靖中院在破解执行难题中的又一创举。  

目前,曲靖中院及麒麟区法院已通过该平台对81辆下落不明的查封车辆实施了预警布控。  

(作者单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