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家属对交警施暴 警方:暴力殴打执行公务民警属于犯罪

04.02.2016  10:05

    一场车祸过后,逝者家属由于不冷静,殴打了执勤的交警。事后有网友在玉溪高古楼论坛发言称,“死者家属殴打了警察,行为人可以道歉,可以赔偿,但把人传唤进派出所,不属于法制社会应该做的事。”帖子引发各方议论。昨日,官方认证为红塔公安分局民警的“古楼警长”对网友释疑,“殴打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属于犯罪行为,红塔警方已立案侦查。

     事故过后 家属因“出警慢”打交警

    据了解,1月28日14时左右,在红塔区高仓街道东风路与石安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死者亲朋几十人到场后情绪激动,以“出警慢”为由,对接指挥中心指令勘查现场的红塔区交警大队民警进行殴打,被殴打民警眼眶等部位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处理现场的民警在被多人殴打受伤的情况下,不但没有还手,还坚持把事故现场处理结束,才去医院进行治疗。因考虑亲属还需要善后 ,红塔警方对涉嫌妨害公务的嫌疑人没有当日传唤。

    随后,玉溪高古楼网站署名“我呢嘛”的网友于2月2日14时40分,发表题为《说说高仓车祸的后续……》的帖文,质疑警方办案时官官相护,认为即使殴打了警察,行为人可以道歉,可以赔偿,但把人传唤进派出所,不属于法制社会应该做的事。该网友还称,当时交警来得不及时是发生冲突的诱因。言论一出,立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警方申明 殴打人民警察已属犯罪

    昨日,“古楼警长”对此事进行了说明,2月2日上午,交通事故案件依法处理后,高仓派出所民警对涉嫌妨害公务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红等2人进行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雷某龙等人闻讯后,于当日11时30分许组织多人前往高仓派出所“讨要说法”,被派出所民警同时传唤,由于涉及人员较多现场很混乱,红塔公安分局的支援警力到达后,被传唤人员才被带到红塔公安分局接受讯问。目前,涉案的高某红等3人已被红塔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红塔区交警大队出示的报警和出警记录显示:当天民警接到指令的时间为14时48分,由于距离较远,出警20分钟后就赶到现场,并不存在出警慢的情况。

    “古楼警长”表示,“公安机关事发当天未传唤犯罪嫌疑人,考虑的是亲属痛失亲人,死者需要亲属善后,时至今日才进行传唤,说明红塔警方是非常理性,属于人性化执法的表现。

    另外针对帖子里的道歉等方式,“古楼警长”说:“交警到现场执行公务,多人围殴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属于恶劣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人不可能通过道歉、赔偿损失就能弥补过错,应该依法立案查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以暴力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有意见,发现工作中有明显过错,当事人或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督察纪检部门反映,必要时可以向党委政府的其他监督部门投诉举报,绝不能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实施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春城晚报 首席记者李继升 通讯员李正平)

编辑:合宇聪责任编辑:合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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