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16.01.2015  11:11

2014年以来,景洪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推动“应援尽援”民事法律援助为平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日益增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司法局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制定《景洪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与景洪市总工会建立了律师参与职工信访接待制度,每周四安排律师参与工会领导接待日信访接待工作,为信访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与景洪市移民开发局成立景洪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法律服务办公室,加强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认真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对法律援助案件都进行了跟踪回访。截至2014年12月31日,景洪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查批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22.77万元人民币,免费代写法律文书67份,解答法律咨询共1000 余人次,“148”法律援助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15 次。
      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截至2014年11月5日,已在全市11个乡镇、街道98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有法律援助联络员98名,村(居)委会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并新建了允景洪街道、普文、勐养、景哈、勐龙规范化法律服务大厅(窗口)。
      市司法局还强化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该局利用各类宣传日和少数民族节日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便民卡,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问题。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开展各类培训、讲座、宣传活动47次,发放《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指南、“148”法律援助电话宣传页、景洪市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等共3.5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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