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地税局多措并举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7.02.2016  11:54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防止各种“节日病”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弘扬勤俭过节、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景洪市地税局采取多项举措,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抓早抓小刹四风,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节前召开全局职工大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晓华传达学习了各级对节假日期间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省纪委对景洪市各单位明察暗访情况反馈,并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放假期间值班等注意事项做了强调部署,要求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二是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提醒。 借助“雨林景洪 廉洁地税”微信平台和大厅显示屏,发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中青报:反对公权干预群众办酒席和反对移风易俗是两码事》、《春节临近 这些事情能不能干党员领导干部需清楚》、《景洪市地方税务局安全提示》、《景洪市地方税务局新春祝福》等文章,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文明安全出行。 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 加强对重要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等制度。春节前后,利用本局监控视频对节前是否存在收送礼品礼金现象进行排查,共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的5名干部职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实名通报曝光并进行经济惩戒。同时,驻景洪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监察室对负有主体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 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节假日期间,进一步落实公车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在法定假日前将公车钥匙统一收回封存保管,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封存,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春节期间共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4次检查,未发现本局干部职工违规使用公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