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头雁贷”项目

18.03.2021  15:10

  记者从景洪市委组织部获悉,一个专门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为“村两委”新班子发展产业量身定做的贷款新产品——“乡村振兴头雁贷”项目,近日已经正式在景洪启动,并由景洪市景洪农商行开展实施。

  据介绍,“头雁贷”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并且贷款利率可低至人民银行公布最低的基准利率,现阶段的贷款利率为3.85%/年。贷款资金不仅可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消费,还有分期还款、不定期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实施这个项目,目的就是通过更高的额度,更低的利率,让敢想敢干的村干部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勇于发展生产经营,摸索适合当地的经营模式和项目,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在3月9日举行的启动仪式上,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社区的“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已经获得“头雁贷”授信,成为了首批享受此项目扶持的人员。

  “这是在今年初景洪农商行党委走访全市“村两委”新班子进行调研后,根据乡村干部发展产业实际需求研制推出的新业务。”景洪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胜奎介绍说,这个项目设定的主要贷款对象就是村干部、农场生产队干部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其中享受此贷款条件扶持的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经营和收入规模在村小组内排名前三,并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有了这笔贷款,就可以好好发展我的种植业,当好领头雁的信心更足了!”刚拿到50万元“头雁贷”授信额度的嘎洒镇曼弄枫社区委员会总支书记、主任岩罕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