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大力推动“减假暂”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01.06.2016  00:1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在云南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他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五个一律”要求,进一步推动“减假暂”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探索、总结符合这类案件特点的开庭审理方式,确保每一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都公开、公正、规范。

 景汉朝认真听取了云南三级法院的工作汇报,对云南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严格规范“减假暂”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面对“减假暂”案件数量较大的工作压力,云南法院认识高、力度大、措施硬,工作规范,勇于创新,效果明显。各级法院要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严格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确保每一件“减假暂”案件审理的透明和公正。

 景汉朝强调,要大力推动“减假暂”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平台,向科技要效益,解决此类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尤其要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的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不断提高“减假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景汉朝指出,“减假暂”案件具有特殊性,各级法院要根据此类案件缺少两造对抗的特点,继续探索和完善开庭审理模式,避免庭审走过场,为今后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积累经验。

 调研过程中,景汉朝还听取了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减假暂”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共同旁听了一个职务犯罪减刑案件的庭审。为具体了解“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的运行情况,景汉朝还深入到云南省五华监狱,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

调研期间,景汉朝与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会见会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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