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者黑景区采莲挖藕禁渔期垂钓将被罚

20.08.2015  11:55

          挖野生莲藕、捞贝壳、垂钓……这些在美丽的文山州普者黑景区常见的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人员更是苦于无法可依而对不文明现象束手无策。今年5月底,酝酿已久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获得批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该条例。今年8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景区乱象治理将迎来有法可依时代。

                新规注重规划、建设、管理和惩罚

          据了解,2007年文山州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条例》,在保护景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景区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威胁,保护管理机制不够科学有力,原《条例》已不能满足景区保护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对原《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规划控制,规范项目建设,强化保护管理措施。

            《条例》指出,景区保护规划应当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相衔接。《条例》将景区划分为水源地保护区和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同时规定,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和建设项目以及民用建房,应当符合景区保护规划,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高度、造型、色调等规定进行建设,不符合景区保护规划的已有建筑物,应当逐步改造、迁移或者拆除。《条例》强调,加强景区湖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景区林地的保护和石漠化治理力度,实施绿化造林、封山育林、抚育管理;景区内超过25度的坡地,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作为景区的经营者,云南普者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毕松云则表示,《条例》在划分和处理村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和矛盾上做明确的规定,将大大净化景区经营环境、改善经营秩序。条例的实施对景区旅游资源将起到更有力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能为规范市场和保护资源保驾护航。

                条例重点保护景区资源

              普者黑景区位于文山州丘北县境内,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区总面积388平方公里,核心景区165平方公里,属于滇东南岩溶区,是发育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以“水上田园、湖泊峰林、彝家水乡、岩溶湿地、荷花世界、候鸟天堂”六大景观而著称,景区既有桂林山水孤峰、清流、幽洞、奇石的灵秀,又有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的古朴神韵,还有杭州西湖波光潋滟的明丽,更有浩荡的万亩荷花。

        记者在条例中发现,这部条例特别是对普者黑景区内的水资源、动植物的保护和居民房屋修建做了多项要求和规定。其中,第三章规定禁止在景区三级管理区内擅自挖掘、采集列入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的野生植物;禁止擅自割苇、烧荒或者釆摘荷花、荷叶、莲子,采挖河道内野生莲藕;禁止炸鱼、毒鱼、电鱼和使用地笼等有害作业方法捕捞。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出台有利于普者黑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旅游发展也有了法律依据和支撑,尤其是条例中关于生态保护和节能环保规定,明确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说这部条例为普者黑景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文山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芶开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芶开波还表示,目前文山州不仅只有普者黑在推进新条例的修改和实施,该州人大常委会还在加紧研究坝美的景区管理条例,该条例也将于近期提上出台议程。“文山州历来注重法律先行,先立法再指导景区规划建设,依法兴旅。”芶开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