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诚邀第十四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承办主体

18.01.2019  18:31

云农通告2019第5号

为顺应市场的客观需求、专业展会的发展趋势,持续举办好第十四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茶博会”),“第十四届茶博会”拟按照“政府引导、部门主办、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举办。采取冠名称谓的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拟定承办主体,特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第十四届茶博会”承办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承办主体的条件

(一)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协会,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请主体具有专业高效运营团队,且具有成功承办过茶叶展会经验和业绩;

(三)申请主体可以是一家独立申请或两家以上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需明确一家牵头单位。

二、审定承办主体的程序

按照“申请主体自愿申请、专家评审、部门审核、政府审定”的原则,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定承办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审定。

三、有关事项

(一)申请材料。申请主体编制《第十四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承办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承办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简介和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近期举办展会情况,拟举办地点及展馆、展位区域布局、承诺事项等。其中,承诺事项内容重点阐述:一是筹措资金来源,申请主体自负盈亏;二是列出所有资金预算明细;三是明确招商招展具体目标、规模;四是策划展会的主要活动(主办单位安排的活动任务、承办单位自行组织的重要茶事活动);五是做好宣传报道的优势条件和资源;六是搞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接待服务的具体措施;七是测算标展的价格明细;八是邀请云南省2018 年“10大名茶”企业参展规模、获奖产品的数量;九是展会预期成效;十是明确有关法律责任。

(二)申请时间。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主体请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承办总体方案》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承办主体资格评审会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义中     0871-65651736(兼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