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玻主任赴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供销社调研

05.12.2014  11:45

        11月24-28日,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赴普洱市思茅区、景谷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调研基层供销社灾后重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基层社发展情况。

李主任查看了景谷县永平镇供销社经营场所、农资仓库、农贸市场等基层服务网络受损情况,并详细询问了基层供销社开展生产自救及灾民安置情况,并与市县一起研究基层供销社下一步恢复重建工作。深入思茅区北归咖啡有限公司,景洪市社、勐腊县社、勐海县、勐满供销商业中心、勐捧供销社、勐润供销社商业中心、勐仑供销社、勐阿镇供销社与基层干部职工座谈。

李主任对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供销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各地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对供销社项目、资金的大力支持,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综合改革发展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社有资产保留完整,这为供销社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值得推广。李主任强调:供销社要围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强化“抓合作社建设立社,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理念,紧密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认真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稳步推进集贸市场扩建、农资仓库重建等工作,切实抓好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发展,全面提高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全面落实好省委云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努力创办一批好的社有企业,创办一批好的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支好的领导队伍,创建一套好的体制机制,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果再上一个新台阶。

李主任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抓住综合改革的机遇,按照“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治社理念,按照省社提出的“四个好”要求,抓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确保每推进一步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抓好社有企业强社,只有靠发展社有企业,特别是要抓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这样供销社才能实真正实现为“三农”服务。要抓好班子的团结,有一个团结的班子,才能带领干部职工做好工作,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供销事业。同时要抓好机制创新和好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盘活供销社闲置资产,整合资源,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景谷县永平镇地震灾区,李主任看望慰问了永平镇供销社离退休干部和职工,感谢大家多年来为供销事业的改革发展所做的努力,希望大家继续发扬供销人的优良品质,为供销事业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