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精准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09.01.2018  17:40

2017年9月25日,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并出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之后,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县(区)两级均将健康扶贫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高位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健康扶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当前脱贫攻坚中的政治责任和硬骨头,积极落实政策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普洱市委、市政府把健康扶贫工作当做全市的中心工作来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健康扶贫工作汇报,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安排健康扶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健康扶贫办公室。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力度,2017年,市级财政下达各类补助配套资金5636.26万元,其中:参保补助资金1573.19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585.09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100.58万元,医保资金列支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倾斜政策3081.4万元,健康扶贫工作工作经费196万元,“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经费100万元,为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精准核实,明确基础数据。确定全市建档立卡户163430户585090人,其中,未脱贫103131户358358人,已脱贫60299户226732人,筛查因病致贫发生率为19.58%。

三是强化协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市、县(区)均建立了健康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3次,现场推进会1次。明确了30条措施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职责,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高效工作机制。

四是精准施策,切实落实30条措施。落实参保率,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率达100%。先后出台了《普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普洱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明确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确保建档立卡人员城乡居民各项医疗待遇、基本医保用药、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达省级要求。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工作,对罹患儿童白血病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定点医疗机构 “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总签约率为54.6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586925人,签约率为100%,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100%,特困供养人员签约率100%,低保对象签约率100%,残疾人签约率100%,孕产妇签约率94.80%;老年人等其他六类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到了60%以上。加快推进普洱智慧健康云项目,开通了市人民医院与澜沧县拉巴乡、竹塘乡和墨江县龙潭乡、鱼塘镇,景东县大朝山镇等卫生院的远程会诊、远程心电等远程医疗服务。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制定了《普洱市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方案》和《普洱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健康服务证60万本、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宣传单20万份、工作手册1万册、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1万册、纸杯5万只、扑克1万副、日历5万张、环保购物袋1万个。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分管副县长、市、县、乡、村四级卫生计生人员、村“两委”班子、扶贫工作队员等2700人参加的普洱市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及公共卫生政策培训班。同时深入10县(区)开展政策解读培训4次,培训1000余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APP、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健康扶贫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了健康扶贫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是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健康扶贫工作调查实施方案》、《普洱市健康扶贫检查督导办法》、《普洱市健康扶贫考核办法(试行)》、《普洱市健康扶贫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大健康扶贫工作的督查力度,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对10县(区)的调研督导全覆盖。


来源: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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