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02.11.2017  00:16

自2014年3月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普洱市局积极推进公司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公司登记时验资的要求,放开出资数额、方式、期限以及最低出资限额、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推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和“先照后证”制度。到目前,除国家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0余项前置审批项目外,其他审批已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2015年9月29日, 普洱市工商、质监、税务成功执行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2016年10月1日,又与人社、统计部门共同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11月28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两证整合”;2017年9月29日,按照《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普洱市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与全省同步实施“32证合一”,进一步推进了部门之间登记数据的共享,切实减少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多头跑”、“往返跑”的现象。随着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和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的提高,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实体经济空前繁荣。201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总量首破10万户大关。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全市新登记企业13552户,全市企业存续数达到18758户;新登记私营企业12885户,私营企业存续数达到16502户。与2014年2月全市实有企业7629户相比,全市企业净增长11129户,净增长率145.9%;与2014年2月全市实有私营企业5800户相比,私营企业净增长10702户,净增长率184.5%。截止2017年9月30日,全市共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20799户,从业人员227002人,注册资金104045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948户,出资总额714579万元,成员总数78189个。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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