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0.08.2015  12:36
普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是普洱市卫生事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编制“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参照《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卫生桥头堡建设专项规划》和《云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等资料,结合普洱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和当前全市卫生工作实际,统筹卫生领域内各专项规划,编制普洱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成就辉煌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卫生系统抢抓机遇、加快落实,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全面发展。五年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投入达17.59亿元,是“十五”期间投资3.2亿的5.5倍,卫生单位固定资产总值达10.3亿元,是“十五”期末的2.02倍。投入资金4.8亿元,改善了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3.87亿元,完善了医疗设备;投入经费3988万元,加强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共筹集新农合基金7.32亿元,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覆盖;共投入资金7740万元,启动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资金1321.63万元,实施了一批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服务专项项目;共投入资金2952.68万元,启动并实施了两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

1.抓机遇、强基础,城乡卫生呈现新面貌。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医疗设备更加完善。

(1)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8所,其中,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综合医院10所、中医医院6所、专科医院1所,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各11所;市中心血站1所、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1所;乡镇卫生院103所、民营医院7所、诊所和医务室245所;编制病床数6996张,较“十五”期末的4091张增加2905张,每千人口病床数2.71张;卫生技术人员6771人,较“十五”期末的4833人增加1938人,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2.62人。有村医1975人,较“十五”期末的1848人增加127人,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1人。建立起了覆盖市、县、乡、村的医疗服务体系。

(2)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8亿元,是规划投入1.3亿元的3.7倍,较“十五”末增长2.4倍。共实施卫生建设项目625个,建设面积27万平方米。完成卫生国债建设项目69个、兴边富民卫生项目91个、“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35个、中心城区卫生建设项目4个、双百建设项目6个、省级村卫生室建设项目334个,实施扩大内需卫生项目86个,已完工617个,新建、改扩建业务用房21万平方米。完成市人民医院住院楼、市中医医院住院楼和医技楼建设,迁建市第二人民医院、宁洱、孟连县人民医院和宁洱、墨江县中医医院,新建思茅区人民医院。全市6个市级医疗卫生机构、10个县(区)综合医院、5个县中医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个乡镇卫生院和489个村得到项目建设。卫生单位业务用房从2005年的26万平方米增加到43万平方米,增长65%,服务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3)医疗设备得到更新。“十一五”期间,全市医疗设备投入总价值达3.87亿元,较“十五”末增长1倍。市、县医院配备了核磁共振、CT等一批大型医疗设备;32个中心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103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X光机、B超、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卫生院医疗设备从“老三件”更新为“新三件”;981个村卫生室配备了电冰箱、高压消毒锅、婴儿秤等价值6000元的基本医疗设备;市、县(区)疾控中心新增卫生应急处突车2辆、疫苗运输车8辆,贮藏疫苗的冷库从1个增加到12个,冰箱从287台增加到1067台,实现了县县有冷库、村村有冰箱;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装备卫生监测车1辆、执法监督车11辆。全市卫生机构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590台(件),设备装备跃上新台阶。

2.建机制、重培训,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坚持人才发展战略,把“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根本,制定《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增加卫生事业编制922个达7499个。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和定向委培项目,共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13名,定向委培18人。投入培训经费3988万元,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全科医生培训等82个培训项目,培训卫生技术人员12000余人次。加强滇沪合作,与上海市合作培训18批161人次,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2650余人次。改善基层卫生人员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鼓励优秀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共下派医师651名,分别支援10县(区)县级医院和103个乡镇卫生院。鼓励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2010年全市卫技人员专科以上学历占73%,比2005年提高21%;高级技术职称增加277人达498人,中级技术职称增加153人达1570人;执业(助理)医师增加555人达2926人,执业护士增加450人达2232人。全市卫生队伍逐步发展壮大,总体素质逐步提高,结构得到优化。普洱卫校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培养农村实用复合型卫生人才的办学宗旨,不断提高办学能力,逐步形成了以大专、中专为主,成人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和岗位培训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现有在校学生4700余人,比2005年增加2000人。

3.重民生、强保障,全力实施惠民新政策。坚持以农村为重点,注重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1)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新农合制度在全市推行,提前三年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五年来,不断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严格基金管理;开展即时结报,方便群众就医;推进付费制度改革,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扎实搞好服务,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2010年,全市参合人数达187.6万人,参合率达95.25%,较“十五”期末30.6万人增加157万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140元,当年筹集资金2.63亿元,补偿458万人次,补偿22873万元。其中,门诊补偿445万人次,次均补偿12元,住院补偿11万人次,次均补偿1455元,住院最高补偿提高到3万元。累计筹集基金7.32亿元,补偿1573万人次,支付补偿资金6.44亿元。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力保障了各族群众健康需求,达到了“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事业得发展”的目标。

(2)有效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项目。各种卫生专项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了全民健康水平。投入经费1321.63万元,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卫十项目)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的目标。共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7302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4699例,登记管理涂阳肺结核病人4188例,治愈3985例,治愈率达95.15%,有效保护了劳动力;投入经费163.5万元,实施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加强联防联控,疟疾发病率从2005年的32/万下降到1.78/万;碘缺乏病防治项目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实现了全市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投入经费714.98万元,实施“降消”项目,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5年的85.55/10万和22.24‰下降到54.25/10万和12.01‰,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下降到0.04‰以下,实现“十一五”目标;投入经费408.5万元,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监测目标人群14.03万人次,检出HIV阳性孕产妇294人,实施母婴阻断280人,阻断率为95.24%。开展农村贫困孕产妇救助,推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实现了乡镇卫生院单胎住院分娩全免费。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实施免费咨询检测和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城乡救助体系,实施医疗救助1036人,对137名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提供支持和帮助,73名在校儿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3)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完善冷链运转设备,运转次数从每年6次增加到12次,实施免疫的疫苗由5种增加到12种,免疫的疾病由7种扩大到15种。为全市0—6岁儿童接种各类疫苗493.87万针次,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7.13%(目标为90%);乙肝疫苗常规接种32.96万针次,接种率98.23%,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18.77万针次,接种率达97.23%,疫苗针对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一五”期间,全市无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发生,麻疹发病率下降到1/10万,下降87.25%。

(4)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740万元,实施了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促进了卫生服务的公平性。2010年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100%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它医疗机构按照比例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4.重预防、促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新成效。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市、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增加监测检测设备装备,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一批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得到应用,提高了实验室监测检测能力。市疾控中心卫生检验中心被确定为全国流感监测实验室,10县(区)疾控中心通过省级实验室计量资质认证。疫情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乡镇以上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监测和管理更加规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防治策略,以鼠疫、霍乱、疟疾、结核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全面落实综合防治措施,重点传染病发病率保持逐年下降的态势。积极应对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疫情,有效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完成疫苗接种13.7万人次,报告发病的222例病人全部治愈出院,未发生死亡病例,无新发病例,防控效果显著。开展了入境人员疾病监测和边境地区免疫接种,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2005年以来,全市未报告甲类传染病,严重威胁和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病率由2005年的203.5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112.27/10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普洱市连续7次保持省级甲级卫生城市称号,镇沅县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评审验收,8个县评为省级卫生县城;切实抓好农村改厕改水项目的实施,累计投入经费1.08亿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61.3%和53.3%,广大农村的卫生状况逐步得到改观。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全市医疗救援队伍发展到57支420人、疫情处置队伍25支269人、医疗防疫专家组成员228人。积极应对宁洱“6.3”地震,支援汶川“5.12”大地震,积累了丰富的卫生应急处突经验。在宁洱“6.3”地震医疗救援中,我市院前救治工作实现了“”死亡,得到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在汶川大救援中,我市的工作方案被四川省采用,在救援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了“问题奶粉”查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处置西盟县不明原因食物中毒、景东县斗阁村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48起(传染病疫情31起、食物中毒17起),参与了多起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维护了群众健康安全。

(2)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启动实施了两轮防治艾滋病三年人民战争,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加强防艾工作队伍建设,利用国际、国内合作项目,整合防艾资源,增加经费投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项目、中澳项目和兴边富民工程艾滋病防治等防治艾滋病项目,共投入经费2952.68万元,市级防艾经费从每年30万元增加到每年250万元。开展了广泛、深入的防艾宣传教育活动,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95%、农村达90%。建立艾滋病确认实验室1个、初筛实验室11个、自愿咨询监测点50个,100%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工作,累计检测48.78万人份,累计检测出HIV阳性3641例,监测检测能力得到提高,监测覆盖面逐步扩大。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3个,清洁针具交换点5个,全市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暗娼、吸毒人员、流动人员等高危人群纳入干预范围,对管理的HIV感染孕产妇实施母婴阻断,母婴阻断率95.24%,行为干预不断深入。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累计入组治疗病人641人,启动了市中医医院和孟连县医院两个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项目,累计治疗病人121人。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重生关爱中心”、“明珠家园”等非政府及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和配合政府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艾滋病格局逐步形成,艾滋病防治工作实现了从微观到宏观、从局部到全局、从隐蔽到公开、从被动到主动、从倡导到落实的五大转变,艾滋病快速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3)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强化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基层业务指导力度,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和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5年的47.71%提高到84.39%,提高36.68%;新法接生率从92.32%提高到97.86%,提高4.54%;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从91.82%提高到96.04%,儿童保健覆盖率从69.16%提高到80.68%,顺利完成“十一五”目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逐步下降,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8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普洱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全市共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服务站40个。完成了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百”项目建设。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推进城市社区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六位一体”服务工作。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8.41万份,城市和农村居民建档率分别达31.75%和57.15%,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4)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加强。2009年6月,普洱市在全省率先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了群众的健康权益。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设备装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学校卫生以及生活饮用水的执法监督,加强对医疗市场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卫生秩序。完成重要领导人到普洱视察的卫生保障和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卫生保障任务153起,圆满完成云南省第九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重行风、强管理,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医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积极推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改革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县级以上医院开通了绿色就诊通道。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宁洱县人民医院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和“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试点,方便群众就医并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加强医院美化绿化,开展医院文化建设,就医环境更加优美。认真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诊疗规范,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了以市“120”急救中心为龙头,9个县级综合医院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市范围的医疗急救网络。

(2)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和血液安全管理加强。市中心血站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积极倡导无偿献血,无偿献血率继续保持100%,成份输血达100%。2010年无偿献血达12106人次,采血量3209万毫升,献血人数和采血量比“十五”期末分别增加2倍,为抢救各种急、危、重病人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3)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实施了市中医医院、墨江、澜沧、宁洱县中医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和市、县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基础条件得到改善,中医诊疗设备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不断加快,中医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积极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推动中医药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中医科,37家乡(镇)卫生院开设中医门诊,中医药服务进一步推广。景谷、宁洱两县先后创建为全国、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景谷县景谷乡和镇沅县勐大镇先后创建为云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中医中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4)卫生科技成果显著。鼓励并支持卫生科研工作,重视卫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的“孟连傣族传统医药古籍的翻译整理”获中华医学会三等奖、“灯台树植物资源调查与人工繁殖试验示范”获云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腹腔镜辅助下阴式子宫全切术的临床应用”、“普洱茶临床功效研究”等29个项目先后获普洱市科学技术奖励,灯台叶、复方美登木片、百花合剂等26种中草药制剂研制成功并用于临床。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应用,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

(5)行风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工作,有效地教育、培养和保护了卫生系统的干部。开展了“云岭先锋工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和“两好两满意”主题活动。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和学习先进模范人物活动。实行医德考评,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和谐。学先进、比奉献的氛围渐为浓厚,医务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社会对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明显提高,为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6)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共完成诊疗783.8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66.3万人次,增长87.6%,住院18.9万人次,增加12.1万人次,增长1.8倍;完成手术30762台次,增加90.6%;病床使用率达82.8%,提高17.9%,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达96.98%,提高8.2%,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6.保基本、强基层,卫生改革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普洱市《医改实施意见》和三年实施方案,围绕省、市医改办工作部署和安排,按照“三个三”的工作思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全面加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逐步落实;完成了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开展了优质护理示范服务和门诊挂号预约,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制定思茅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便民服务、卫生机构管理和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卫生改革迈出了新步伐。

过去的五年,是真抓实干、持续发展的五年;是抢抓机遇、快速发展的五年;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五年;是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五年。在全市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全市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经过五年的共同努力和携手并进,全市上下形成了聚精会神抓改革、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化改革的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信心更为坚定,加快发展的思想更加牢固,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步伐更加快速,为“十二五”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十一五”期间,普洱市卫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但由于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诸多因素的制约,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一是编制不足,按照编制标准,全市卫生机构编制应在8895个以上,但目前编制总数为7499个,相差1396个。二是有编无人,由于受到招聘计划、招聘政策的影响,部分岗位招聘条件设置不科学,基层单位招人难,招聘指标浪费,导致了卫生单位一方面是编制不足、人员紧缺,而另一方面又有700多个空编的不合理现象。三是数量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和看病就医能力不断提高,卫生业务工作量成倍增长而卫生技术人员未得到相应增加。2010年,全市诊疗人次比2005年增加近1倍,住院人次增加了近2倍,而卫生技术人员的增长率仅为40%,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2.62人,低于全省2.92人的平均水平,与设置标准相差2124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由于业务工作量日益增加而人员未得到及时有效增加,各单位大量聘用临时工,目前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使用临时工总数达1875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31%,临时人员的业务技术得不到规范培训和有效提高,增加了医疗风险。四是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结构欠合理,卫生人员特别是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缺乏系统性,总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一是业务用房不足,全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43万平方米,有危房2.4万平方米,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计算,相差11万平方米。二是编制病床数不足,全市编制病床6996张,每千人口有病床2.71张,低于全省2.97张的平均水平,与设置标准相差1113张。三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优势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医疗机构,农村卫生资源相对缺乏。103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疗设备仅占全市的9.2%,卫技人员仅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27.3%,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仅占全市的12%,有9个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医疗资源仍然不足。

3.卫生发展基础薄弱。一是卫生投入渠道单一。当前,普洱市卫生投入主要依靠国家、省级投入和医疗机构自筹,市、县级财政投入不足,社会资金及其它方式投入较少,投资渠道单一;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能力弱,医疗单位欠账大。二是规划不到位。基层卫生单位建设总体规划缺失,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不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不到位,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三是由于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市卫生发展起点低,基础较差。四是基层卫生机构设施不配套、设备使用效率低,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能力较弱。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弱。统一高效的卫生管理机制和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逐年增加,而工作人员和业务经费未得到有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弱;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及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资金缺口较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普洱卫生事业实现了全面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与普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要健康指标与全省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认识全市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全面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具备科学发展的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民生作出了重大部署,各级政府加快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利条件。

(二)具备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市分别下发了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各县(区)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具备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国家继续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云南省“两强一堡”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四)具备科学发展的较好基础。近年来全市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医疗设备逐步增加,医务人员得到了培训和锻炼,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为全市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打基础、增总量、建制度、强保障、强队伍、优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努力为各族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2.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资投入发展卫生事业,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基本药物制度得到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医疗资源发展指标

——床位总数达到7800张,每千人口病床数达3.0张。

——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8700人,每千人口卫生技人员数达3.35人。

——每千人口执业(助师)医师数达到1.5人(增加1000人达到390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1.4人(增加1408人达到3640人)。

——医技人员按1:0.3配置达到1170人。

3.健康指标

——全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1.6岁,达71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0/十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工作指标

——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5%以上。

——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95%以上,农村居民达90%以上,艾滋病流行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5%,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住院分娩率达85%以上。

——无偿献血率保持100%。

——以县(区)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巩固并提升地方病防治水平,抓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6%,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8%。

5.卫生投入指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估算投入39.14亿元,较“十一五”翻一番。其中,基础设施12.62亿元,医疗设备2.5亿元,公共卫生服务6.72亿元,新农合15亿元,基本药物制度1.5亿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0.8亿元。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打牢卫生发展基础,增加卫生资源总量。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预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62亿元,医疗设备2.5亿元。计划实施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门诊急诊大楼和附属楼建设项目,实施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市、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1个,实施县(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8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79个、村卫生建设项目600个,实施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11个、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11个,实施边境地区应急体系处置建设项目和民族药物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6个,进一步完善医疗急救、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国门医院、口岸医院建设,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按照设备配置标准,完善医疗设备配置。到2015年,每个县(区)按照国家标准建设1所县(区)级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中医医院,每个乡镇有一个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将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升格为二级公立医院。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使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形成资源互补、布局合理的格局,全面提升全市医疗救治、卫生科研、卫生应急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建立基本卫生制度,增强卫生服务保障

1.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2015年,城镇居民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规范化建档率达到60%以上。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2010年人均15元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全体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2.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搞好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参合人员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新农合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广“一卡通”结算方式,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方便群众就医和结算。

3.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作为首选药品,并按规定比例使用。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落实财政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政策,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解决好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后收入降低问题,积极稳妥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1.争取人员编制,增加人才总量。争取各级编制部门足额核定市、县、乡卫生事业编制,逐年下达招聘指标。加强协调,做好招聘工作,逐年增加卫生技术人员,力争每年增加200—300名卫生技术人员,到2015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达8700名,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人员数达3.35人。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引进、招聘和培训机制,加强基层和少数民族医务人员的定向培养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以上医学本科毕业生。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增加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人数。

2.加强职称管理,强化学历教育。通过职称考试和评聘,每年增加高、中级职称资格人员60名和180名,到2015年,使卫生专业高级、中级人员总数由现在的498人和1679人增加到798人和2579人,逐步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结构,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中级资格人员所占比例。加强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引进、招聘人员的学历管理,力争每年引进10名左右医学硕士生,招聘、引进150名左右医学本科生,在职培养50名左右医学本科生,使全市医学硕士学历人员由现在的12人增加到60人以上,医学本科生由现在的1113人增加到2110人以上,逐步实现市、县、乡级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分别达60%、30%和15%以上的目标。

3.切实加强培训,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卫生人员在职教育和进修培训工作,实施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培训、全科医师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培训项目,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建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实施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基层医生培养项目和全科医生培养项目,加快卫生人才培养速度。落实卫生技术人员在申报中、高级技术职称前服务基层一年的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聘用人员在获得医师执业证后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一年,县、乡医疗机构新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学习培训1—2年的制度。继续与上海市等省内外卫生单位合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临床一线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水平化教育,到2015年,全市在职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水平。

4.完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服务普洱。探索适合普洱实际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关于加快卫生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层次的优秀人才,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工资等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善基层卫生人员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落实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环境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5.完善城市卫生服务资源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制度。组织市级医院对口支援边境4县县级医院;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组织市、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定期轮流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

6.重视卫生科技,助推卫生事业发展。积极鼓励并支持卫生科研工作,逐年增加卫生科研的经费投入,加大科研攻关和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全市卫生科技进步。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药并重的方针,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实现中西医、中西药的协调发展。加大对中西医药事业的投入,强化中医医院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培养中医药继承人和创新人才,发展和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在基层卫生机构和农村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抓好民族传统医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防治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加强对鼠疫、霍乱、肝炎、结核病、艾滋病和疟疾等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控,实施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巩固“无脊灰”成果,消除麻疹和疟疾;加强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加强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监测检测网络。100%的乡镇建立完善艾滋病咨询检测点,具备艾滋病检测能力;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县(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自愿咨询点(VCT)。实施有效的行为干预措施,扩大干预措施覆盖率,巩固完善防治艾滋病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与蔓延。扎实抓好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职业卫生、公共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工作,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六)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城乡急救网络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省、市、县(区)三级应急反应联系体系,逐步实现协调统一、资源共享、队伍健全的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市、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适时动态监测,能够快速采集数据,提供形势研判信息与分析手段,迅速决策并下达指令,通过网络与省级、县(区)级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统一协调、信息资源共享、指挥决策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120”医疗急救体系,落实人员编制,配备1—2辆急救车和相应的急救设备,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培训,建立以县级“120”急救站为骨干,覆盖乡、村的医疗急救网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快速的院前急救服务。

(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坚持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方式;推行单病种管理和临床路径试点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实施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改善就医环境。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健全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监督,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血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等有关非公立医院发展的优惠政策,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落实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社保、人才、设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八)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带动卫生事业的发展。加

强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远程医疗。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和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以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的统一高效、互联互通、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卫生信息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九)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努力构建卫生行业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思想品质和职业素养,提高全局观念、群众观念,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技术精湛、医德高尚、作风优良的医疗卫生队伍,保障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五、实现“十二五”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明确卫生事业的发展是一项关乎全社会共同利益的长期战略任务,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要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和要求,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责任,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明确职责,有效实施。为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责,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领导,实现各级政府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业活动的承诺,增加对重点卫生工作的投入,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经费以及县(区)、乡(镇)医疗机构防保工作人员全额工资和村级防保人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起政府负责,群众参与,部门配合,法律保障的公共卫生工作体系。

(三)统一规划,完善管理。市卫生局统一负责全市卫生资源的规划,调控、监督与评价工作。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不论其隶属关系,均按同一卫生资源统一进行规划。要以新医改的实施为契机,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加强和完善宏观管理,依据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中心,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卫生事业单位实行聘用、聘任合同制;积极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试行一岗一薪制,实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分开制度;建立有激励、有约束、高效运行的内部管理机制,主动适应医疗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医疗系统内部结构,建立和完善系统管理和双向转诊机制,合理分流病人。

(四)把握目标,因势利导。“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紧紧把握卫生发展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更要在发展过程中根据新问题、新情况因势利导,适时解决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实现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普洱和谐社会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

(五)开展教育,提高素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医疗卫生系统职工中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表彰先进,树立先进典型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手段,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意义、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的宣传,及时解决医疗卫生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总结和宣传改革经验和成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重大项目

加快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加强这两个体系建设是实现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条件。认真研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状,从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按照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及设备装备项目2037个,预计投入资金15.12亿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资金0.8亿元。

(一)重点建设项目

1.普洱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门诊急诊大楼、附属楼建设55242平方米,投资17220万元。普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培训基地业务用房10000平方米,配置教学设备,投资5500万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县级综合医院建设项目8个,建设面积97750平方米、24650万元。其中:景谷县人民医院迁建24000平方米、6000万元;镇沅县人民医院扩建9000平方米、2400万元;墨江县人民医院扩建16000平方米、4000万元;江城县人民医院建设9000平方米、2250万元;思茅区人民医院(二期)10000平方米、2500万元;西盟县人民医院扩建6000平方米、1600万元;孟连县人民医院迁建(口岸医院)16000平方米、4000万元;宁洱县人民医院扩建7750平方米、1900万元。

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规划实施乡镇卫生业务用房扩建项目79个(中心卫生院13个、一般卫生院66个),建设面积60000平方米,投资8500万元。

建设600个村卫生室18万平方米,每个村卫生室建设300平方米、20万元,共计投资1.2亿元。

3.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0个,建设面积63000平方米,投入资金15500万元。其中:市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14538平方米,投资3900万元;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9个,建设面积48460平方米,投资11600万元。其中:墨江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7000平方米、1750万元;景东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7360平方米、1800万元;澜沧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10000平方米、2500万元;景谷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8000平方米、1400万元;思茅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5000平方米、1300万元;镇沅县中医医院新建项目4000平方米、1000万元;江城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2500平方米、650万元;孟连县中医医院新建项目2600平方米、700万元;西盟县中医医院新建项目2000平方米、500万元。

4.普洱市边境地区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7000万元。建立市、县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含市疾控中心处突能力建设),健全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迁建澜沧县疾控中心4000平方米,规划投资1000万元。

5.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10个,建设面积12300平方米,配置急救设备及救护车,规划投资6531万元。

6.普洱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及康复用房建设9000平方米,投资2250万元。

7.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市、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11个,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投资10000万元。其中: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20000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10县(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10个,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

8.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市、县(区)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11个,建设面积17900平方米,规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4000平方米,投资1000万元;县(区)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0个,建设面积13900平方米,投资3475万元。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10县(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面积1700平方米,投资400万元。总面积27200平方米,预计投资6400万元。

10.市民药所建设项目。新建市民药所重点实验室2000平方米,购置实验室研究及检测设备,规划投资650万元。新建30000亩规模的民族药物基地建设,规划投入资金650万元,使普洱市成为民族药物和生物药物种植、保护、开发、生产和销售基地。

(二)设备装备

1.完善和更新市级医院医疗设备装备,规划投资5000万元。

2.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设备装备4800万元。结合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参照国家制定的县级医疗设备主要装备品目,配备与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的设备,争取国家支持,地方政府配套,医院自筹等筹资渠道,每所县级医院配置不低于300万元的医疗设备,全市10所县级医院共需投入资金3000万元;中医医院每所不低于200万元,共1800万元。

3.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6750万元。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配置能够满足基本功能需要,与医技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的必要设备。为32个中心卫生院配备100万元的设备共3200万元,71所一般卫生院配备50万元共3550万元。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装备372万元。参照国家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配置基本设备,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相应增加康复理疗,中医诊疗、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设备,为6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置医疗设备6万元/个,规划投入经费372万元。

5.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能力建设体系设备装备5610万元。建立市级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市疾控中心处突能力建设;边境4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及疾控中心处突能力建设;边4县“120”急救站项目;配置处突专用车、救护车,“120”急救,疾病控制监测、检验能力设备,应急体系能力装备,应急专业人员培训。

6.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装备1650万元。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装备品目,争取各级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完成市、县妇幼卫生机构必须的医疗保健设备的配备和更新任务,市级保健院配备650万元,每个县(区)保健院100万元的医疗设备,提升我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7.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中医设备1208万元。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设备配备,以满足中医药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为103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6万元/个,共需经费618万元;为981所村卫生室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0.6万元/个,共需投入经费590万元。

(三)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为市级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80人,投入资金160万元。

2.为10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和培养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技术骨干150人,投入资金750万元。

3.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全科医生500名,每年培养100名,投入资金250万元。

4.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实地带教等方式培训乡村医生1000名,每年培训200名,投入资金200万元。

5.为市、县(区)引进、培训和录用公共卫生(疾控、妇幼卫生、卫生监督)人才90名,投入经费450万元。

6.为与普洱市接壤的缅甸培养公共卫生人员100人,每年培养10人,经费投入100万元。

7. 推进基层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提升基础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鼓励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分阶段完成学业,取得大专学历。五年计划招收500名学员,市级财政补助学费3000元/人,共需经费150万元。

8、预计投入6000万元,实施各种人才培训项目,为市、县(区)、乡卫生机构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七、行动计划

(一)针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行动计划

1.艾滋病防治项目。继续加强和扩大艾滋病监测哨点工作,开展艾滋病、性病的监测。扩大艾滋病免费治疗范围。加强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减少通过母婴传播儿童的二代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到2015年,实现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降低艾滋病病死率。

2.结核病防治项目。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积极发现结核病人特别是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提高DTOS扩展和DOTS质量,为肺结核病人及可疑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检查及抗结核治疗,控制传染源,降低患病率,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至少达到70%,治愈率至少达到85%,到2015年结核病患病率和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各降低50%。

3.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项目。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降低乙肝病毒感染率和发病率。到2015年实现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全市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6%以下。

4.鼠疫防控项目。加强人间鼠疫监测,重点在鼠疫疫源地人口稠密地区及周边地区开展灭鼠工作,控制动物鼠疫流行强度。早期发现人间疫情,严防继发鼠疫病例的发生,避免疫情传入城市。

5.消除麻疹项目。努力实现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目标,并巩固消除成果。到2015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针对重点人群健康的行动计划

1.母婴平安行动计划。

(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孕产妇死亡率较高的县(区),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结合新农合的实施,力争实现全市农村孕产妇平产免费住院分娩。逐步推广贫困农村孕产妇产前保健,住院分娩和儿童保健免费制度。

(2)“降消”项目。在全市10县(区)开展妇幼保健业务技术人员进修,驻县专家蹲点、培训及社会动员,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

(3)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继续为全市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提高乳腺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扩大乳腺癌筛查的覆盖面,实现每年检查农村适龄妇女2000人左右。

(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血管缺陷项目。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血管缺陷项目,利用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和减少神经血管缺陷的发生。

2.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

强化流动人口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特别是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强化免疫管理等,应纳入流入地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服务;加大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疟疾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环境卫生和疾病监测;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监护,开展尘肺、重大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危害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控制;落实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的转移接续和异地报销,使农民工能够更好地享受社区卫生服务。

(三)针对健康危险因素的行动计划

1.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行动计划。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体系,建立功能完备的综合预警体系,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预警,强化市、县疾控中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中毒事件、核辐射污染事件的实验室检测水平;建立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配备队伍装备,开展卫生应急队伍的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拟定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建设方案、工作规范、考核办法和评审验收标准,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创建活动。

2.饮用水安全与环境卫生项目。

(1)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到2015年,全市安全饮用水工程水质监测合格率达到全国标准;全市农村改厕项目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10个县(区)。到201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到201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

(2)饮用水安全监测项目。加强饮用水安全监测率,到2015年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10个县(区);扩大介水性疾病监测率,及时有效地分析健康危害影响;建立全面反映我市饮水水质状况的监测网络。

(3)医疗安全行动计划。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推广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建立、完善合理用药、医院感染和医疗风险监测系统。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临床用血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推行安全注射,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严格实施放射安全防护。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的监管。充分依托现有的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各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狠抓感控等方面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改进服务作风,降低医药费用,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

(4)减少烟草危害行动计划。提供戒烟服务,建立免费戒烟热线。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相关地方法规工作。到2015年,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内外工作场所在五年内实现完全禁烟。建立完善的烟草控制检测体系。我市公众烟草危害相关知识知晓率上升15%,所有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均要实现全面无烟,成人吸烟率总体下降5%。

(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行动计划

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建设,大力提升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中医临床人员和中医全科医生,充实基层中医药队伍。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提高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重大疾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扶持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民族药院内制剂和新药的开发应用。弘扬中医药文化,收集、整理和研究出版3部具有特色的民族医药文献,建成1个中医药民族医药种植、研究和开发基地。加强与东南亚等国家及周边地区间的交流合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与技术发展。

附表:1、普洱市“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的卫生重点项目

            2、普洱市“十二五”期间卫生人才建设项目

附表1

普洱市“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的卫生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重点建设项目合计

2047

 

 

564392

163741

 

一、基本建设项目

753

 

 

564392

138351

 

1、市人民医院建设

1

扩建

业务用房

55242

17220

 

2、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1

扩建

业务用房及设备

10000

5500

 

3、市第二人民医院

1

新建

业务用房

9000

2250

 

4、景谷、镇沅、墨江、江城、思茅(二期)、宁洱、西盟、孟连等8个县(区)医院建设

8

新建

扩建

业务用房

97750

24650

 

5、市、县中医医院建设

11

新建、

改扩建

业务用房

63000

15500

 

6、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11

新建、

业务用房

30000

10000

 

7、市、县卫生监督所建设

11

新建、

改扩建

业务用房

17900

5000

 

8、普洱边境地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市、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应急能力建设;澜沧县疾控中心迁建)

3

新建

业务用房及设备

 

17000

 

9、县急救中心建设

10

新建

扩建

业务用房及设备

12300

6531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16

新建

业务用房

27200

6400

 

11、乡镇卫生院建设

79

新建、

改扩建

业务用房

60000

15000

 

12、村级卫生室建设

600

新建、

改扩建

业务用房

180000

12000

 

13、市民药所建设

1

新建

实验室、药物基地

2000

30000

1300

 

二、设备装备

1294

 

 

 

25390

 

1、市级医疗机构设备装备

3

 

设备购置

 

5000

 

2、县(区)医院及中医医院设备装备

19

 

设备购置

 

4800

 

3、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

103

 

设备购置

 

6750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装备

62

 

设备购置

 

372

 

5、疾控体系以及边4县应急及处突能力建设

12

 

设备购置

 

5610

 

6、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装备

11

 

设备购置

 

1650

 

7、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设备

103

 

设备购置

 

618

 

7、村卫生室基本中医诊疗设备装备

981

 

设备购置

 

590

 

附表2

普洱市“十二五”期间卫生人才建设项目

项      目

规模

(人)

投入资金

(万元)

备注

合  计

2420

8060

 

1、为市级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80

160

 

2、为10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和培养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技术骨干。

150

750

 

3、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全科医生。

500

250

 

4、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实地带教等方式培训乡村医生。

1000

200

 

5、为市、县(区)引进、培训和录用公共卫生(疾控、妇幼卫生、卫生监督)人才。

90

450

 

6、为缅甸培养公共卫生人员。

100

100

 

7、基层在职人员大专学历教育。

500

150

 

8、实施各种培训项目

5000

6000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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