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及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及省政府稳增长
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4〕30号)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派出督导组到部分州市和省直部门督导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普洱市关于国务院及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地方承接情况,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自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市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77项,其中取消48项(含部分取消2项),调整129项(下放65项、部分下放52项、分级下放2项、调整为内部管理10项)。经过六轮改革,市级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56项,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249项。
二是认真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系统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实现省、市、县(区)投资项目三级联动审批。
2.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清理情况。
一是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按照云政发〔2013〕157号决定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取消、下放或调整管理方式的意见;二是要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三是凡属市本级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四是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情况。
一是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2014年3月1日,全国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我市登记窗口严格执行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3月1日起登记的公司和企业,注册资本管理一律按新方案要求执行。目前,普洱市工商系统公司登记全部严格按照新的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行登记,截止8月底,全市新增企业1257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34户,同比增长101.8%,其中:私营企业新增1234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26户,同比增长102.96%。
二是推进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结合省工商局《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参考目录》,我市于2011年6月30日修订了《普洱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参考目录》,现我市工商登记事项中包含主体资格、场所、经营范围的前置审批事项为141项,前置审批部门涉及金融、安监、质监、公安、卫生、商务、民政、国土资源、劳动、食品药品监督、环保、文化、广电、体育等行政部门。目前,没有接收到有关取消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文件和通知,仍然执行原来的前置审批登记条件。
4. 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
我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保障了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方便了基层和群众办事。目前,市级和10县(区)均成立了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67个,行政村(社区)为民服务站354个,1963个村民小组开展免费代办服务。各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采取“五公开”服务(办事内容、程序、报件、时限、收费公开),推行“五制”办理(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要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指导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实行“七件”管理(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协办件、补办件、退回件、问询件分类管理)。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将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地点集中,各部门的审批科室向中心集中,要求各部门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授权到位,部门领导、办事人员、公章、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四进中心”,将政务服务中心“接待型窗口”转变为“审批服务窗口”。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 2014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
2014年8月31日省下达普洱市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46户,总投资410.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7.75万元,其他投资252.8万元。计划已下达到墨江林业局,按照云发改投资〔2014〕574号文件要求,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总投资额40%以上。普洱垦区2014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40户,其中:孟连农场100户、云胶江城公司100户、云胶西盟公司40户,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40套。
2. 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
一是资金情况。根据云建保〔2014〕65号文件要求,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拨付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因此,接到省四部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后,普洱市提出了相应配套补助的预算草案,并经市人大审核通过批准,每套补助5,000元,共计504万元。为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财政部门采取按工程进度拨款,目前,项目开工237户,资金到位2520万元。另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5,349万元也将于近期下达到我市,省级补助资金尚未下达。上级补助资金下达以后,思茅区负责筹措工程项目缺口资金。
二是用地情况。2014年上级下达普洱市保障性住房任务数为1778套(其中:770套公共租赁住房,1008套棚户区改造)。年初用地计划面积110.685公顷,其中:新增用地96.2142公顷,存量用地14.471公顷。
3.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2013年省下达普洱垦区棚户区改造372户,建筑面积2.604万平方米,总投资3124万元。其中:孟连农场180户、1.26万平方米,云胶江城公司100户、0.7万平方米,云胶西盟公司92户、0.644万平方米。到2014年8月完成92户,占计划24.73%,完成投资1336.8万元,占计划42.8%。其中:云胶西盟公司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建设92户,0.6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80.8万元,占计划88.2%;云胶江城公司集中开工了48户,完成投资600万元,占计划71.4%;孟连农场180户改造任务由于危房建设用地涉及到职工原住房搬迁,并占用农场十二队职工岗位用地、鱼塘、自留地等。特别在收回职工岗位用地过程中职工意见较大,工作难以开展,建设用地未落实,至今未开工建设。省农垦总局对可研或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批,前期工作全部完成。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项目设计、报送情况,地方政府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情况等。
普洱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铁路项目两项,玉溪至磨憨铁路、临沧至普洱铁路。普洱市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开展各阶段相关报告编制,积极向中国铁路总公司、省铁建办、昆明铁路局等单位沟通联系,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且已组织开展了征地拆迁初步摸底调查,为项目开工建设做了积极准备。玉磨铁路项目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项目,目前已获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临沧至普洱铁路项目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项目,目前已联合临沧市铁建办委托中铁二院昆明公司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待玉磨铁路项目可研报批后上报争取建设。
2. 铁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铁路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政府负责的征收拆迁、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推进铁路投融资工作,包括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等情况。
普洱市已成立普洱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市财政预算资本金5000万元,开展铁路投资与资产管理,铁路、城际及城市轨道交通及有轨电车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客货运输、仓储、物流;铁路、城际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配套及相关产业经营等,筹集铁路项目建设中需地方承担的征地拆迁资金。中国铁路总公司委托中铁二院对我市普洱站、宁洱站土地综合开发开展投资机会研究,我市积极配合,向中铁二院提供了相关资料,支持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展站区土地综合开发机会研究。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与排水防涝、生态园林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情况。
一是城市道路交通建设情况。截止2014年8月31日,全市城市道路长度388.69公里,面积590.36万平方米。城市照明装灯总功率5487千瓦。
二是城市管网建设改造和供排水设施建设。全市城市供水管道长度706.82公里,2013年供水总量2835.28万立方米,用水户数97914户,用水人口50.5万人。全市城市排水管道长度838公里,其中污水管道232.56公里,雨水管道283.5公里,雨污合流管道214.1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管道长度252公里,2013年供水总量1173万立方米,用水户数41000户,用水人口18.4万人。中心城区排水管道长度456公里,其中污水管道89.2公里,雨水管道203公里,雨污合流管道163.8公里。
三是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情况。2005年,我市获得“云南省园林城市”称号,2008年我市确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制定了《普洱市(主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1月普洱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2. 落实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镇供水、城镇燃气、供热管网改造等 “ 十二五 ” 规划,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新项目开工、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情况。
一是全市已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座(均为卫生填埋场),总处理能力达780吨/日,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89%,超出省规划目标7.89个百分点;中心城区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74%,超出省规划目标3.74个百分点;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超出省规划目标8个百分点;由于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尚未实施,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
二是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总处理能力达11.95万立方米/日。累计新增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95万立方米/日。全市各县(区)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日均集中处理污水5.95万立方米;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0.57%,其中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0.77%,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8.2%。由于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尚未建设或因项目建设期规划调整本期内不建等原因,重点镇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为0;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行负荷率达51.2%,其中中心城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50%,县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52.1%。
三是全市有液化石油气供气管道18.73公里,2013年全市液化石油气储气能力1157.4吨,供气总量5310.04吨,销售气量5291.7吨,用气户数140031户,用气人口39.58万人。
四是“十二五”期间,经规划调整,普洱市列入《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项目20项,截至2014年8月底,开工项目10项,占项目总数的50%,列入《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项目24项,截至2014年8月底,开工项目10项,占项目总数的41.7%。
3. 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特别是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
一是盘活资源融资。以矿筹资。2005年以来,我市成立矿办和矿业公司,通过优化配置转让矿业权,收取出让金16.14亿元,用于城镇建设发展;以地生财。全市通过收储盘活、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规范收储建设用地等方式收储盘活土地1.3万亩,通过招拍挂转让收取土地出让金22.74亿元;以水融资。2006年以来,通过水务改革,将中心城区水资源经营权从区管划归市管,以市场运作、经济调节模式经营。
二是间接融资。2006年,我市组建了普洱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采取先建后出让的形式,实施了普洱人家、春之和园、白云和园、梅子湖酒店、柏联酒店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探索出“以城养城,以城兴城,以城富城”的市场化经营城市新机制。
三是直接融资。2012年,我市发行普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债券8亿元,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是争取支持。我们在城镇建设发展中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做出成绩,赢得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从国家层面和省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五是企业家投资。近年来,至胜地产、兴业地产等众多企业参与城市开发和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同开发土地资源,由企业出资先期建设路网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的模式进行。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相关设施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十五”以来,在国家和省的支持下,全市共投入资金95001.37万元(按完成投资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个、污水处理设施12个,全市9县1区均建设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0年的26.03%提高到2013年的97.24%,比省规划目标90%,超出7.24个百分点。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座,总处理能力达11.05万立方米/日,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10年的33.04%提高到73.79%,比省规划目标83%,差3.7个百分点。2014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成果,实施37.2公里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自2008年以来,共组织实施了2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其中2013年至2014年组织实施了18个,各级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逐步推进农村“两污”设施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2. 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包括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情况,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根据2013—2015年电云南省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我市对照《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进度表》要求各县(区)、各重点用能企业摸清底数,搞清型号、数量,列出年度淘汰计划,逐步淘汰低效电机,确保完成2015年工作目标。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大量使用节电器和高压变频技术,有效降低企业能耗,并报请省工信委根据节能量给予补助。2013年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新建1台150t/h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锅炉,用于替代老旧的3台35t/h中漫中压锅炉,提高热能利用效率。
二是按计划推广节能惠民高效照明产品。2013年省未下达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指标任务,但我市按年初预算下达情况,给予各县(区)下拨了推广宣传工作经费。2014年省下达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指标任务61000只,每只节能灯政府补贴50%。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1元/支灯给予配套补助。目前,2014年指标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县(区)开展推广工作,已于7月末完成各项推广任务。
3. 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等推进情况;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治理财税政策落实和建立市场化融资模式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节能产品各项惠民政策。2013年我市得到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补助400万元,均按计划足额下达到各相关县(区)和企业。同时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普洱市2012年节能环保领域税收优惠的实际规模约为1730.68万元,占总税收的0.8%。其中:循环经济领域规模13.63万元(有机肥);综合利用领域规模1695万元;环保领域规模22.05万元。
二是积极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我市在建材企业、林产企业、矿业企业中普遍推广使用节电能器,推广普及各种节能技术,对进入我市开展节能服务的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洱绿潮木业有限公司、江城县木制品厂等节能改造项目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进行节能技改,综合节电率达到 30—35%。普洱福通(集团)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能量系统优化项目、普洱沪海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能量系统优化项目,都采取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投资建设初步估计年节能量达到10000吨标煤。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进展情况 。
普洱市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稳步发展养老服务。编制实施《普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普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按照省、市、县(区)6:3:1的比例列入年初财政预算,80—100岁以上高龄老人纳入高龄长寿补贴范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62个(公立机构61个,民办1个),床位336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11.5张,供养老人2756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18个,床位360张,服务对象2715人;截至2013年末,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人数13.38万人,健康管理率达67.78%;农村互助幸福院70个,床位700张。推动多样化的老年服务。全市城区和乡(镇)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室,428个村(居)委会建有老年活动场所。全市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协会283个。
2. 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发展医疗卫生服务。2013年实施普洱市人民医院儿科中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86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9499万元,争取中央、省级资金9199万元,截止2014年8月,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完工68个,在建17个。今年,全市批准下达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8个,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投资5090万元,目前正在做可研、初设等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全部开工建设。培训全科医师、乡村医生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1.2万人次,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5人。认真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鼓励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中医诊所和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截止2014年8月,全市共批准设置并投入运营的非公立医院17所,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790张,占全市编制床位总数的10%;报名参加2014年职称考试457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占开放病房数的比例。截至2014年8月,优质护理病床占三级医院达68.3%,二级医院达52.6%。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截至2013年8月,全市有中医医院6所,市、县级综合医院均设立了中医科,开展中医药服务;6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大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与云南省中医学院签订了委培协议,每年为我市培养20名中医专业本科学生。
二是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截至2013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分别为19.6万人、12.6万人和196.41万人,参保(合)率均在97.7%,2014年,全市参加新农合199.92万人,参合率98.15%,2014年1—8月,全市享受新农合补偿336.70万人次,累计补偿资金4.95亿元,资金使用率65.21%;支付和发放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分别为69940万元、1052万元、17844万元;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金49633万元和4572万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增幅为14.6%;扩大医保大病范围和报销比例,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83.6%,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70.8%,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实现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购药结算,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大幅增加。全市健康险保费收入、赔款(给付)分别由2009年的1730.70万元和763.23万元,上升到2013年的7216.89万元和5502.90万元(含产、寿险中的健康险)
三是生态养生的健康旅游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全市旅游业呈快速发展态势。2013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133.79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128.48万人次,接待海外旅游者5.3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1.09亿元;国内游客和旅游总收入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省第一。
四是围绕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依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发展以茶叶、咖啡等为主特色生物产业,全市初步形成了特色生物等健康服务支撑产业集群。茶叶、咖啡、石斛的种植面积、产量、产值等均居云南省第一。
3.完善养老、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规划、人才政策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产学研联合新模式,提升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食品药品检测服务。推进健康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制定信息数据标准,建立全市统一医务信息集成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和网络设施,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等信息共享。利用现有公民医疗保险信息数据、网络设施和医疗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公民终身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异地医保结算信息化,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推动双方和多方协作共建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推进生态养生旅游信息化,加强生态养生旅游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和旅游门户网站建设,提高网络营销与服务水平,提升普洱生态养生旅游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强健康服务业人才建设,引进和培养健康服务专业技术人才。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扩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强职业培训,扩大就业规模。完善人才引进和流动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引进和培养一批有较强业务能力、掌握健康服务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医疗、养老及健康服务相关产业科技人才。鼓励社会资本在普洱市兴办健康服务业职业院校,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的扶持机制,实施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引导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为基层服务。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特别是实施 “ 宽带中国 ” 工程、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 4G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展情况。
一是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建设。截止2014年8月31日,普洱电信共完成光纤到户覆盖14.86万户。移动普洱分公司基站总数超过3000个,实现了全市所有乡镇4G网络全覆盖。联通普洱分公司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新增1800户,总用户达到1.3万户。
二是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4G)建设项目。普洱电信承接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今年计划在普洱市全市范围内建设4G基站251个;中国移动普洱分公司4月底完成思茅区173个基站中新建站建设及全网优化,完成天线改造。3月底完成其余9个县分公司4G网络建设和优化,9月底完成补点建设和优化;中国联通普洱分公司2014年共建设LTE(4G)基站96个,目前在网4G用户约300户。
三是三网融合情况。2012年,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桥头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三网融合,明确了以昆明市为试点先行,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市根据要求,积极推进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提升宽带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及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工作,为下一步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打好基础。
2. 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进展情况。
一是普洱电信结合中国电信网络优势,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积极与各大智能手机生产商合作,开展丰富多样的智能终端销售活动,以满足各年龄段、各阶层人民群众的需求。截止2014年8月31日,普洱电信在全市范围内已经售出50538部智能手机。
二是普洱移动先后开展了“户户联防”、“手机进村、信息入户”、“整村推进”、“136信息富民”等工程。扎扎实实地推进了普洱农村信息化发展。
3. 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情况。
我市积极加强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努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一是组织工信、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以网络为手段的信息犯罪活动;二是出台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全市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了手机实名制登记;三是加强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四是增强网络设施的安全可靠、应急响应和动态恢复能力。逐步减少行业专用通信网数量,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五是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平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或省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服务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有关文件。根据了解,省发改委正在编制《云南省推进文化创意和服务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我市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上报了10个项目作为行动计划备选项目,待云南省行动计划出台后,我市将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3 年本)》实施情况,尤其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等情况。
一是设立并联审批办公室和服务窗口。市级增设并联审批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3人。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集中审批服务窗口,涉及并联审批的发改、工信、国土、住建、交通、林业、环保、水务、文化、卫生、安监、地震、气象、人防、消防、移民等16个部门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进驻到位,市级进驻审批事项75项。
二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投资项目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审批。以“项目业主—中心—项目业主”横向和“中心—中心”纵向的网格方式,扎实做好市县(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硬件配置、外(内)网接入等工作。2012年12月13日,成功实现与省级投资项目审批网络对接,12月28日进入运行调试阶段。2013年3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自开展联网审批以来,共受理投资项目464个(812件),办结率为98.6%,投资概算621.2亿元。其中:市中心受理投资项目61个,投资概算136.99亿元,县(区)受理投资项目403个,投资概算484.21亿元。
2. 首批 80 个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和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等工作进展情况。
2013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201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2014年5月17日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6月17日施行。目前,《云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3年本)》和《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等政策正在征求意见,普洱市待省级政策出台后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加大 “ 定向降准 ” 措施力度,对支持 “ 三农 ” 、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情况。
一是各银行业机构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金融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是开展小微企业融资项目调查和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查, 及时分析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并协商研究解决。
三是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窗口指导,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渗透力度,充分发挥差异化监管政策在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引领作用。2013年初印发了《2013年普洱市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指导意见》,及时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央人民银行制定,地方无调整权限。
2. 扩大支小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 “ 两个不低于 ” 落实情况;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进展情况;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情况。
一是实体经济信贷投放持续增加。2013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茶业企业贷款8.9亿元,同比增长2.1倍。累计发放采矿企业贷款6.7亿元,同比增长18.3%;累计发放商贸企业贷款23.3亿元,同比增长8.1%;累计发放服务业贷款10.2亿元,同比增长65.1%;累计发放房地产及建筑业贷款22.8亿元,同比增长59.5%;累计发放公路交通运输业贷款10.9亿元,同比增长2.2倍;累计发放林业及林产品加工贷款19.5亿元,同比增长0.9%;累计发放水电开发企业贷款22.1亿元;累计发放咖啡企业贷款1.7亿元;累计发放制糖企业贷款3亿元。2014年上半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林牧渔业贷款101.64亿元,同比增长11.06%;截至2014年8月5日,小额担保贷款承办单位受理10883户,发放贷款4728户共3.09亿元,带动就业5285人。
二是小微企业信贷和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加。2013年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5.7亿元,同比增长39.7%,高于各项贷款17.6个百分点;2014年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47亿元,比年初增加15.89亿元,同比增长21.3%。总体看,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较广,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以及制造业贷款占比居前。
三是农村信用环境不断优化。截至2013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共为446100农户建立信息档案,共为428644农户授信86.2亿元,共为350025农户发放70.3亿元贷款。同时对信用户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并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降低一个利率档次等优惠政策,使信用农户得到了切实优惠,有效缓解融资难题。全市10县(区)均开通了惠农支付服务,共设立惠农支付点1230个。
四是支持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我市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保险公司19家(其中,产险10家、寿险9家),证券公司2家。小微创新型金融机构从无到有,取得突破。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培训,注册成立3家基金管理公司。2013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27家,实现9县1区全覆盖,注册资本5.9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3.34亿元。成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5家,累计为2853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总额19.8亿元,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3. 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的进展情况。
目前,我省尚未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呆账核销办法由银监会制定;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由中央人民银行制定,地方无调整权限。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别是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 2014 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情况。
通关税费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业务部门的规定透明、规范管理。目前,通道收费部门为海关及检验检疫,海关征收的费用为关税及报送单预录入费两项,预录入收费为每单35元,关税则根据商品种类计收;检验检疫为入境货物品质检验费、车辆消毒费、薰蒸处理费和体验费。2014年出口商品法检更改为非法检商品是:建材、机电、电池、车辆、鞋子、水泥、无烟煤、变压器,免收法检费用644773元,其中:边境贸易15073元,边民互市629700元。
但在通关过程中,边民和边贸企业集中反映3个问题:一是海关在查验货物时,由企业提供场地和装卸服务,货主承担装卸费用和损耗,出口货物查验成本较高(大概20元/吨),特别是砂石、红砖等建筑材料;二是中方运输车辆出境要求具有国际道路运输资质,而勐阿通道区只有1户企业具有相应资质,大量运输个体户不得不挂靠企业,企业根据车型每辆次(天)收取20—300元不等的挂靠费;三是对境外不具备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不准入境,缅甸货车只得在缅方口岸卸货,中方车辆运到中方口岸货场后再卸货查验,手续繁杂,进口货物查验成本也比较高。
2. 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展情况。
2013年,普洱市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中小外贸企业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申报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5万元,申报信息平台建设资金112万元;申报贷款贴息企业8户,贴息贷款41530万元,计划提供融资担保资金197.56万元。同时,普洱市人民政府与中信保云南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财政安排30万元保险扶持资金,专项支持普洱外向型企业发展。12月末,全市发放扶持资金20.7万元,带动出口2亿元。
3. 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尽快将市场采购贸易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并扩大试点范围,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进展情况。
普洱市积极争取省商务厅的支持,初步形成了以边境贸易为主、边民互市为辅的贸易平台,启动保税贸易、创新转口贸易、谋划期货贸易、市场采购贸易。同时,在境内外网络互联互通工作未完全启动建设之际,先期发展沿边电子商务,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2013年办理中缅跨境结算45499万元,其中汇出12485万元,汇入32963万元;2014年1-3月,跨境人民币结算高达43440万元,其中汇出5814万元,汇入37626万元;与邦康市商业银行结算36922万元,其中汇出1322万元,汇入35600万元。
海关总署已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办法(试行)》,目前下发各直属海关征求意见中,将进一步完善后予以推行执行。普洱海关结合普洱市的实际,积极与有实力的金孔雀集团对接、推广该项业务,并与企业和相关银行多次进行交流沟通,目前海关、企业与银行正积极开展平台建设工作。
4. 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进展情况。
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举措,海关和税务等部门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企业能及时足额退税。在实际工作中,因两个部门电子业务系统的差异,特殊情况下偶尔会出现纸质报关单与税务电子数据不对应的情况,因此海关和国税两个部门间建立了数据核对机制,加强差异数据的及时快捷核对,确保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的正常开展。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情况。
普洱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6户、云南省创新型企业1户、创新型试点企业6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户。同时,组建了普洱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有来自普洱、昆明、版纳的科研机构、高校、质量检测机构和普洱茶企业共26个单位加入了成员单位。在云南高山生物农业有限公司成立周俊院士工作站,开展铁皮石斛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工作。制定实施《普洱市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安排90万元资金作为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支持8户企业引入银行资金2800多万元。
2. 完善和落实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政策措施情况。
普洱市通过继续组织实施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获省科技厅申请认定科技特派员15名、农村科技辅导员41名。全市现有省级技术创新人才9人,2013年又有2人进入云南省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出台了《普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普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提高了科技进步奖励金额,并由两年奖励一次改为一年奖励一次。
3. 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等情况;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
2013年普洱市共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22项(国家项目20项、省级项目48项、农业三项认定35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19项),获得立项支持68项(国家项目4项、省级项目64项),当年科技项目补助经费到位1961万元,比上年到位资金1676万元增长17%。年内共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75项(国家8项、省级67项,其中上年接转项目35项),总投入55127万元,其中争取科技项目补助资金4936万元。全年共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17项,下达科技项目资金846万元。年内在研的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申报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项目实施期间共开展各类经济林木(林果)和农经作物良种产业化示范18.18万亩,开展科学养殖示范15484头。这些项目的实施,带动农民增收3095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68124万元,新增产值39376万元,新增利润5305万元,新增税收3211.3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到了引导、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 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情况,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新平台等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信息技术与行政管理服务的融合,促进网上办公,推广电子政务系统运用,切实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重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建设,市政府OA系统目前已有1600多个单位部门接入OA系统,运转文件超过200万份;
二是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普洱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鼓励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认定等工作,目前全市共有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6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通过认定。
三是推动园区信息化管理迈出新步伐,普洱工业园区与昆明拓禹信息技术公司签订合同搭建普洱工业园区信息化管理平台,计划投资44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机房建设和内网搭建。
四是大力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和项目跟踪管理,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2013年,市工信委获扶持项目共76个,争取各类资金8067.77万元。
五是推进重点企业信息化运用水平的提高,推进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高。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建成了以生产调度、物资管理为主要功能的信息化管理中心,投入使用后,效果良好。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 十二五 ” 期间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进展情况。
2013年我市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29.57万亩,完成投资4.4亿元。2014年省级下达我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建设面积30.44万亩,截止2014年8月,到位资金5.35亿元,完成投资3.82亿元,完成改造25万亩。自全省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以来,我市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地134.2万亩,累计投入资金21.5亿元。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整县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初步拟定了试点县和试点乡(镇)。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市初步拟定宁洱县为2014年确权登记工作整县推进试点县,开展了耕地资源等摸底情况调查;将思茅区思茅镇、景东县锦屏镇、景谷县景谷镇、镇沅县古城镇、墨江县龙潭乡、江城县勐烈镇、澜沧县上允镇、孟连县景信乡、西盟县孟梭镇九个乡(镇)列为我市整乡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试点,并上报省农业厅。 二是积极筹措经费。 我市将2014年土地确权工作经费40万元纳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市农业局。 三是制定了 《普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初稿)》。
3. 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情况。
一是出台了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普政发﹝2013﹞12号) 。二是加大投入。 2014年8月省级下达了32万元的现代种业监管项目资金,其中十个县区种子管理站21万元,市种子管理站11万元,主要用于市县两级的种子市场监管和新品种展示,项目正在实施中。同时,2014年我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了400万元现代农业种业发展资金。 三是培育和引进 种子企业 。 景东县引进云南禾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景东县成立了生产分公司,目前正在景东、景谷两县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墨江县引进了云南瑞禾种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墨江购买了5亩土地,已完成了工商注册工作,注册资本3000万元。正在建盖办公楼、加工房和安装种子加工机械,待省种子管理站验收合格后即可申请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全市再解决1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今明两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情况, “ 十三五 ” 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情况。
一是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普洱市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预计今年11月开工,项目批准概算投资13.96亿元,累计筹措到位资金12.36亿元,其中,利用德国促进贷款6000万欧元(合4.86亿元人民币)、国家开发银行信托贷款4亿元、招商银行搭桥贷款2亿万元、民生银行信托资金1.5亿;大中河水库思茅坝饮水工程: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3.48亿元,占总投资的66%,预计年底可完成总投资的85%;景谷曼转河水库、思茅区背阴山水库今年年底前可以竣工验收;普洱市团山水库正在浇筑溢洪道混凝土,实施拦河坝上下游护坡;西盟班岳水库:正在进行大坝灌浆、上下游护坡、溢洪道施工,2014底可以全面完工;景东县青龙水库:拦河坝回填工程量还剩60万m3,渠道工程施工招标计划9月底完成;普洱市五里河水库:导流隧洞已完工,输水隧洞开挖,渠道还没有开工,预计年底大坝回填量可达到设计总量的60%;江城抱木冲水库:导流输水隧洞已完工,拦河坝完成回填工程量50.6万m3,到年底大坝回填量可达到设计总量的60%;墨江小返迫水库:正在做施工准备工作,10月份施工队伍可以完全到位,可以实现年底导流输水隧洞通水;墨江京平水库:拦河坝清基已完成,具备导流通水条件,年底可以实现大坝截流;澜沧南掌河水库:计划12月底导流输水隧洞具备导流通水条件,年底可以实现截流;澜沧南丙河水库:进行导流输水隧洞开挖,9月底贯通,能够实现年底截流;孟连东密水库:导流输水隧洞正在施工,计划11月底隧洞具备通水条件,年底实现大坝截流;西盟永不落水库:拦河坝正在开挖基础,导流输水隧洞正在施工,计划11月底隧洞具备通水条件,年底实现大坝截流;宁洱县中寨水库:4月份完成招标,争取10月正式动工建设。
二是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情况。 争取今年开工建设墨江中叶、思茅攀枝花塘、镇沅丙果河、景谷救命田4件水库。加快景谷民乐河、孟连南抗2件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15年开工建设;加快“十三五”拟开工景东三合、镇沅勐真、墨江小勐连等3件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墨江中叶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省级已批准,导流隧洞专题报告已取得评审意见,并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10月可开工建设;思茅攀枝花塘、镇沅丙果河、景谷救命田3件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已上报省级待审核,目前省水利厅评审中心专家已完成对项目的现场踏勘,争取9月底前上会,10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准,年内开工建设。景谷民乐河水库项目建议书省水利厅已出具评审意见、流域委已出具审核意见,已经省发改委审查待批,争取年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准,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确保2015年开工建设;孟连南抗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已审待批,争取年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确保2015年开工建设。景东三合水库工程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已批准;镇沅勐真水库工程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已审待批;墨江小勐连水库已开展外业勘察工作。
2.2014 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安排和工程实施情况。
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2014年省厅下达我市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0.177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9.7万人,农村学校0.4778万人。9月1日完成主要材料招标工作,目前各县(区)已开工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爱心水窖”建设情况。2014年,省水利厅、财政厅下达我市2014度新增“爱心水窖”建设计划,建设“爱心水窖”1.2万口。该项目建设可以解决1.62万人旱季饮水困难,目前已完成0.6万口建设任务。
3. 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加强终端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 “ 最后一公里 ” 问题等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2014年全市制定了水资源费征收计划,实施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严格征费纪律,加大了征费力度,截至2014年8月1日共计征收水资源费1509万元。二是加大水利投入。2014年普洱市级财政共计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水利建设项目资金3242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00万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742万元。三是抓好污水处理收费。全市10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收费标准已获批准执行,污水处理费从0.8-1.2元不等。四是建立完善农村水价机制。逐步建立市场调节、政府补贴、促进节约的差别化水价机制。五是普洱市中心城区准备实行阶梯水价。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云南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分别填报了城市供水和城市污水明细核算表,报送省发改革委价格科进行成本监审,待省发改委审定结果后即可召开听证会。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全市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 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切实把好项目审定关、项目公告公示关、项目廉政承诺关、项目监督关、项目竣工验收关、项目痕迹管理及资料归档关等“六道关”,确保扶贫资金的规定投向,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2013年4-5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澜沧县2010-2012年、10-12月省审计厅对其余9个县(区)2011-2013年6月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普洱市本级及各县区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14〕109号),通过审计整改,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二是争取资金和整合项目。截止8月底,全市共争取到位各类扶贫资金8.05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2282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600万元、信贷资金50000万元、上海对口帮扶资金5360万元、宝钢集团定点扶贫资金481.25万元、利用外资281.73万元。
2.2014 年各地落实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的主要措施。
一是 制定出台《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把全市85个重点乡(镇)结成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区、无量山沿线、哀牢山中部3个连片开发区,重点实施特殊困难地区集中连片综合扶贫开发、农村脱贫增收、幸福乡村建设、深度贫困人口扶贫“双到”、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推进、农民素质提升、综合改革配套九大工程。 二是 草拟了《中共普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开发工作的意见》。重点明确由市委书记、市长、专职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分别挂钩联系3个市内小片区连片开发工作,市级领导挂钩联系片区乡(镇)、贫困乡(镇)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作为片区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片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片区有关县(区)的沟通联系工作和市、县(区)两级本级财政每年按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等工作。 三是 突出重点,在争取扶贫项目资金上取得新突破。继续突出“整乡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人口解困”四项工作重点,争取2014年度实施墨江“黑树林地区”等4个整乡推进项目试点,财政产业扶贫资金投入达6000万元以上,信贷扶贫资金规模6亿元以上,继续实施澜沧县拉祜族综合扶贫开发规划。 四是 完善制度,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上取得新突破。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完善各类扶贫项目管理具体措施,探索扶贫项目资金中介机构评审和审计新模式,加大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力度,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告公示、监督、验收、绩效考评、后续管理等制度。
3. 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推进情况;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 。
一是将根据国家、省制定出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主的考核体系,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纳入县(区)及行业部门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地方和部门将工作重点向扶贫开发倾斜;逐步建立和完善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机制和奖励机制。每年对片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供市委组织部,作为评价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县(区)委书记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做好农村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培训会,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普政发〔2014〕54号),2014年7月25日按时完成了对全市10个县(区)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贫困自然村、贫困危房户、易地搬迁扶贫户识别初选工作。并将识别初选情况上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于2014年9月9日对建档立卡对象贫困村、贫困乡(镇)进行了公告。整个建档立卡工作计划于10月底全面完成。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 1500 万千瓦、脱硝改造 1.3 亿千瓦、除尘改造 1.8 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600 万辆情况,在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军用柴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2009年至2013年,全市共完成省级重点减排项目102个,投入减排资金约5亿元,2014年实施了思茅建峰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工程、普洱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吨/日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工程、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普洱尖峰水泥有限公司3000吨/日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工程目前均已建成投运。
二是加大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2013年,启动了新注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目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100%,优级天数保持在300天左右。
2. 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情况;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2013年普洱市编制完成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了年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目前全市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加强土壤污染防治,2014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开展了墨江金矿、澜沧铅矿等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对全市重金属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2013年,《普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10县(区)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基本编制完成,制定出台了《普洱市生态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创建了67市级生态文明村,2014年335个村开展了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对农村生态环境及面源污染进行全方位提升和整治。
3. 提前1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 21 个重点行业的 “ 十二五 ” 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情况。
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程序,我市积极开展工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信委主任为副组长,工信、发改、财政、人社、国土、环保、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供电部门为成员的普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公告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人员、拆除、关停时限。并与各县(区)工信局签定责任书。普洱市涉及淘汰的三条水泥生产线共68万吨产能,目前全部停止生产,到2014年12月31日前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自2013年8月1日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截至2014年8月31日,普洱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793户,其中:交通运输服务2267户;研发和技术服务130户;信息技术服务69户;文化创意服务410户;物流辅助服务267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38户;鉴证咨询服务332户;广播影视服务25户;邮政业10户;电信业45户。一般纳税人200户,小规模纳税人3593户。“营改增”13个月入库增值税5819万元。试点本环节纳税人整体减少税收1086.61万元;下游环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获得抵扣增加而形成减税4029.19万元;没有涉及零税率应税服务共申报免抵退税,跨境服务申报免税销售额81.59万元。“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效应显著。一是试点本环节减税明显。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试点纳税人本环节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整体减税1086.6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减少税收294.13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少税收792.47万元;二是原一般纳税人抵扣增加,税负下降。
2.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一是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营业税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49号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已经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540户,共减免营业税28.3万元。
二是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目前,普洱市在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404户企业中,预计有300户企业可以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上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实际享受的53户企业,2014年普洱市预计有353户企业可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预计享受减征税额100万元,预计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额200万元,合计享受减征税额300万元。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14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
一是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了实名登记信息工作。为2736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变动情况,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二是及时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全市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对其提供精细化的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展重点就业帮扶,并组织17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就业见习。
三是开展普洱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市政府办出台了《普洱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2013年8月28日,普洱市首个大学生创业园(文化艺术园)正式揭牌,目前已有3个创业团队入驻普洱市大学生创业园(文化艺术园),带动10余名大学生就业。
四是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深入普洱学院和热作学院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吸引了昆明、大理、老挝等外地及本地200余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3000余个就业岗位,共有600余名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协议。二是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共有60家用人单位参加此次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08个,有1000多个高校毕业生到场应聘,有368人高校毕业生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
五是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在公共人才及就业服务窗口开设“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点”绿色通道,解答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信息和政策,简化办事流程。
2. 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拓宽就业领域,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情况。
一是实施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把更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服务范围,落实实名制帮扶措施,扎实做好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努力确保对离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不断线。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逐步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和创业成功率。
二是结合普洱市发展四大绿色产业的契机,落实好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形成更加合理的就业导向。
三是做好大学生自主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普洱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明确鼓励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组织机构。 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共扶持15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发放贷款金额11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6名。2014年,普洱市预计将再扶持15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预计发放贷款11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0人。
3.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情况。
目前,普洱市还没有州(市)属的高等教育学校。2013年7月11日,普洱市委书记卫星率队专程前往教育部,就普洱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对口支援等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向教育部袁贵仁部长、鲁昕副部长和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积极争取教育部的大力支持。卫星书记阐述了在普洱设置普洱茶学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教育部给予大力支持。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和云南省共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以“1+N+M”形式在普洱市设置二级特色学院—普洱茶学院。目前,普洱市已经完成了普洱茶学院设置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
普洱市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管理日趋规范,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救助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城乡低保资金已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动态管理”工作初步落实到位;二是农村五保水平得到提高。全市2013年12月份全市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3755户,142321人,月补助水平达到267.4元;三是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困难和临时困难救助得到有力解决。2013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救助金7956.56万元,累计救助587150人次;城乡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406.03万元,救助19697人次。
2.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情况。
根据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增收的意见》(云政发〔2011〕17号)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云民社救〔2012〕6号),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施行“一年一调”的制度,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均提高15%以上的要求。我市2013年制发了《普洱市民政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普民发〔2013〕7号),明确从2013年1月起,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标准从2012年的187元提高到2013年的26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1元,达24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月人均160元提高到2013年的18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4元,达106元。2014年制发了《普洱市民政局财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起,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6元,达276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6元,达124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部分政策措施进展缓慢。部分政策国家相关部门还未出台相关措施,比如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由中央人民银行制定,地方无调整权限,目前国家层面对以上工作未进行调整,工作难以开展;有的政策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编制规划和实施意见,比如推进文化创意和服务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目前省发改委正在编制《云南省推进文化创意和服务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工作,我省正在起草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部分政策国家、省级已制定下发相关办法和措施,我市正在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部分政策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造成政策贯彻落实进展缓慢。
(二)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审批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有待进一步简化。比如,并联审批中定额限制、程序限制、报件限制未能有效解决;中介机构薄弱,致使项目单位提交的报批材料在技术层面、经济层面等与规范要求有一定差距;省级网上服务大厅至今尚未开通运行,致使我市网上审批大厅建设不能如期推进。
(三)市、县级配套资金困难。由于我市属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城市基础设施薄弱,对基础设施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而我市财力有限,所辖县(区)大部分属国家级贫困县,10个县(区)中有8个国家贫困县,涉及各重点建设项目市、县级配套资金筹集能力弱,影响政策、项目的落实。比如,玉磨铁路建设过程中,我市需筹措征地拆迁资金约8亿元,市、县(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细化分工,强化责任。进一步梳理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逐条分解责任,建立责任机制,专人负责,专人督促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查找差距,提高效率。在全市营造“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切实打通“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着力破除“肠梗阻”,确保各项工作过得硬、效果实,确保中央、省、市部署的每项工作、每项政策措施都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加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力度,针对贯彻落实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困难大、任务重、差距大的薄弱环节,倒排时间进度,专项跟踪督查,限时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坚决避免重布置轻执行、重形式轻实效等不良现象,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要求,推动普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