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多举措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01.08.2016  20:05

    云南普洱多举措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全市“四馆一站”进一步推行错时服务、延时服务,全市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其中图书馆除春节当天,其余时间全部正常开放,博物馆除每周一闭馆检查维护,其余时间全部正常开馆;加强免开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上半年下达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75万。

      二是做活群众文体活动。 广场活动蓬勃开展,节假日活动丰富多彩,乡村文化活动有声有色,群众体育活动焕发活力。为各个社区、村组、老年人活动团体配备音响器材,组织多种形式广场舞培训培训,全市广场舞活动如火如荼,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提升。全力打造好中国普洱茶节、普洱市民族文化旅游节、中国普洱国际乡村音乐节以及各县具有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宁洱茶马古道节、墨江双胞胎暨哈尼太阳节、江城三国丢包节、景东无量狂欢节、孟连神鱼节、西盟木鼓节、澜沧葫芦节、佤族新米节、傣族泼水节等独具普洱民族特色的节日,这些节日在传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业已成为普洱市文化旅游推介靓丽名片。做好群众化文体赛事,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体团队,组织指导各级、各年龄段的气排球比赛(交流赛)、农民运动会、校园足球篮球运动会等。

      三是做实文化惠民工程。 积极做好送戏、送书、送文化到基层活动,上半年全市专业文艺团队送戏下基层370场、送书1万余册、美术展到基层2次、书画文化展3次,其中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明办、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文明办、普洱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主办,普洱市文体局承办的“春雨工程”2016年广东省文化志愿者云南行活动,广东省文化厅将文化精品节目送到宁洱县磨黑镇,反响热烈,好评如潮,并捐赠磨黑镇5万元的体育器材。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等工程,上半年拨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经费155万元。普洱市争取2016年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97个,6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被列为云南省第一批示范点建设名单。普洱大剧院社会功能日渐显现,成为全市重要文化活动窗口,通过西部剧院联盟平台,上半年引进各种舞台精品剧目13场(次),承办各种大型文化活动12场(次)。

      四是加快制定出台普洱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调研领导小组赴县(区)摸底调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为下半年制定出台《普洱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普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打好基础。

      五是推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6号),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动文艺服务重心下移,加大文艺惠民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创作了50余件导向积极健康、普洱特色鲜明、内容贴近民生的文艺作品。组织参加全国第十七届“群星奖”,2个节目入围“群星奖”初选名单;成功举办2016年普洱市青年演员比赛,发现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演员;全市3年来首次有4个项目进入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复评项目,分别是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大型舞台剧《新芦笙恋歌》、小型剧目《佤山恋》《天火》《梦回普洱》;认真做好普洱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普洱生态文化研究》课题成果通过评审,即将出书;《普洱文化志》编纂工作顺利推进,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初稿。

      六是加强非遗保护工作。 目前,全市挂牌成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7个、传承基地(点)3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400多个,已申报成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省级32项、市级309项,国家级传承人5人、省级56人、市级132人。上半年,修订完善并出台《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审指导意见(修订稿)》《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指导意见》,向市人大填报了《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建议;组织完成了云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的申报和普洱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选、公示工作,上半年评审、公示市级非遗项目18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命名市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8个,成功申报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个。争取省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90万;澜沧县老达保村民小组文化农庄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顺利。

      七是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普洱民族众多,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彩,在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同时,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文物的丰富内涵,让文物活起来,让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并发扬光大。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215项,其中:国家级7项11处、省级23项、市级32项、县级153项;全市6个博物馆总藏品19656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件(套)、二级文物8件(套)、三级文物38件(套)。上半年,完成了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二阶段的工作;景谷6.6级地震文物维修项目顺利推进;在全市范围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一项一策”文物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八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扶持基层文化人才、乡土文化能人、民族地区文艺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努力打造扎根基层、专兼职集合、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上半年,举办了全市文体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班、全市基层文化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全市文艺舞蹈创作培训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