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认真做好“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工作

06.10.2014  19:14

2014年9月11日,为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晋宁县农业、工商、财政等职能部门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进行了商讨,并认真做好“县级示范社”的推荐工作。
  当日下午,推荐工作会议在县农业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分管副局长王德伦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工作的相关精神,总结回顾了我县2012年--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发展工作,并就下一步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推荐及评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与会单位分别对晋宁昆阳张良花卉专业合作社、晋宁新街五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宁云上果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宁晋城兴富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宁上蒜宝兴博艺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专业合作示范社进行了县级示范社的评定,一致同意决定推荐获得“晋宁县2012年度县级示范社”的“晋宁晋城十里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宁上蒜小朴民得利蔬菜专业合作社”两个合作社,申报2014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最后,会议要求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牢牢把握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规范运行,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