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森林公安“双严专项行动”连续三年取得显著成效

22.06.2017  02:50

2015年以来,昭通市森林公安机关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和昭通市政府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连续三年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每年森林防火期开始,市局成立"双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指出工作重点,统一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思想,要求各县区对森林火灾预防查处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全警出动,采取有力措施严管进山火源、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加大巡护力度,严防严管不留死角。从每年森林防火期开始,早安排、早部署,要求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武装巡逻防控机制,加强日常巡护工作力度。针对春节、元宵节、火把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在城市面山、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开展超常规武装巡护主题活动,做到警力向重点巡护区域倾斜、巡防次数向重点区域倾斜,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和苗头。

加强督导检查,市局机关作表率。每年进入防火期,市局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由局领导分别带领督导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区、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对全市森林防火期内野外违规用火及森林火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市局机关民警职工主动放弃周末等节假日,每天不间断派出2个巡查、护林工作组,对昭阳区、鲁甸县、大关县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护。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广播、微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民警深入基层、学校、林区、社区,采取以案说法、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形成人人监督,人人管理,人人有责的防火新局面,营造护林防火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昭通森林公安"双严专项行动"连续三年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73件;2016年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11件,比上年多办理38件,上升率为21.9%;2017年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678件,年比上年多办理467件,上升率为221%。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昭通市林业局 | 作者:昭通市林业局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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