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财政局四举措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16.11.2016  15:35

 

近年来,昭通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以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为目标,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努力克服市级财力紧张困难,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生态建设资金需要。

一是积极配合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环保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共计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24598万元,其中:2015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440万元。

二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共计安排市级补助资金1676万元,今年3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的整改方案》要求,及时下达2016年市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加大对市级环保装备、设备和环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为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探索建立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促进生态环保事业发展。

四是配合环保、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评审、实施、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措施,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