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特点突出成效明显

07.01.2016  16:13

昭通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半年以来,注重总体布局,做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强化总结提升,网格管理逐步完善;狠抓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规范有序。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突出9个特点。

——抓思想,凝聚共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管理工作,改变过去以行业管理为主的监管模式,实现以区域为主,按块建网进行管理。昭通注重全市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全面提高网格化管理认识,学习借鉴其他系统的网格化管理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研究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树立一种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达成一种真干、实干、全面干的共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整合力量,全市上下扭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建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工作质量,昭通把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之一,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网格化管理统一加强领导。同时,市环保局成立五个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的组织保障。

——订方案,明确目标。昭通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市11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下发《昭通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确定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提出工作要求,对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市11县区的实施方案全部以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文。

——分职责,细化任务。全市实行5级网格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市级监管网络划分为3个单元网格,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县(区)根据行政区域内污染源分布情况、重点流域和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分布情况、环境监察执法及排污收费等情况划分了网格。

——多举措,创出特色。全市确定了263家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各县区在重点监管企业大门外显目位置制作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公开网格化管理总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姓名、照片和电话,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动态公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市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按照“12369”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即“建立1本台账”,对网格内企业按照行业进行分类,统计所有排污单位数量及分布,建立网格化管理这本总台账,绘制污染源分布图,实行电子化数据库动态管理,每个季度根据管理情况适时更新台账内容。“做到2个清楚”,一是网格内企业建设生产情况要清楚(包含建设进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生产工艺、生产负荷等基本情况);二是网格内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要清楚(包含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等基本情况)。“确保3种常态”,一是把对企业日常巡查作为常态,适时掌握网格内企业现状;二是把对企业随机抽查作为常态,全面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效率;三是把对企业监管核查作为常态,确保企业按时改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把好6道关口”,一是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落地建设,环评未通过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二是把好环保“三同时”关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得到落实;三是把好检查关口,对企业不检查不放过、不查清楚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四是把好环境监管执法关口,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把好后督察关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存在环境问题,做到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不放过;六是把好信息公开关口,及时调查调解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全面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实现9大保障”,一是努力让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二是网格内环境质量改善得到保障,三是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正常执法环境得到保障,四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顺利完成得到保障,五是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得到保障,六是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得到保障,七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得到保障,八是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得到保障,九是企业守法新常态得到保障。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重执法,取得成效。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昭通实行部门联动,环保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同时强化管理培训,提升网格化管理能力。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一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联合监察不断突破,跨区域环境得到改善,流域环境得到整治;环境监察队伍不断壮大,执法装备得到提升,业务能力得到提高。采用全覆盖、全过程监管模式,实行环境管理动态化;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流域、区域联合执法,破解单一监管的局限性。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有关精神,对环境监管人员及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专题辅导;邀请市公安局领导就公安部门与环保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有关要求以及公安部、环保部等部门印发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进行了专题讲解。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抓总结,继续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中,昭通不断总结,不断积累,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对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工作经验,及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强督查,整体推进。市级对各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体系,强化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按时间要求扎实推进。通过督查和稽查工作,环境监察稽查不断开展,监察方法得到改进,执法效能得到提升;环境督查不断推进,环保政策得到贯彻,重点工作得到落实。

——严纪律,强化保障。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监察重点,实施分类监管,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不姑息、不包庇,做到有行动、有记录、有报告。各级各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