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局督导检查彝良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6.06.2018  23:15

6月19日—21日,昭通市食药监局一行5人深入彝良县角奎、荞山、海子、龙街、奎香等5个乡镇,督导检查彝良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访谈有关人员等方式,查看了50余家学校食堂、超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药店、医疗机构等,对彝良县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召开了督导检查反馈会。

会议指出,彝良县食品药品监管存在5个方面不足,并要求:一是强力推进《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方党委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三个意见”)的落实,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加强财政投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探索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县级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指挥中心,节省人力物力,摆脱长期以来食品药品监管薄弱的欠账。三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设立市场监管所,完成另外9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建立,配齐监管人员。四是配齐配强村级食品药品协管人员,协管员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协管人员的培训,提升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登记、食品药品风险排查等能力和水平。

最后,彝良县作了表态发言,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决心狠抓落实,认真整改,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