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

29.06.2016  10:19

  为了给农村留守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昭通市民政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为留守儿童关爱搭台、开局、造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排部门座谈。邀请了23家市直单位收听收看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恳请各单位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部署实施排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文件精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主动过问,亲自安排,由民政、教育、公安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文件的通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三)草拟实施意见。为切实保证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正在草拟《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业务流程。

  (四)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草拟了成立昭通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拟请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局长、市教育局长担任副组长,市编办、市综治办等20家单位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五)统一排查口径。为使统计表口径一致,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议讨论研究,对有争议、模糊的地方进行了重新调整界定。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留守儿童数量庞大。随着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规模的扩大,未随父母外出务工而留守在家的儿童数量不断增加,据初步估计,到目前为止,昭通留守儿童数量约50余万人。

  (二)工作机构不健全。省民政厅留守儿童工作由省救助站负责,市、县也相应由负责救助工作的人员来负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庞大,有些县的社会事务股只有1个工作人员,在无经费、无编制、无人员的情况下,往往会造成工作顾此失彼。

  (三)工作经费无保障。这次摸底排查工作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民政部门规定此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费用,可以从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但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产生的费用以及以后针对留守儿童开展的教育活动经费无法保障。

  (四)引导教育受限制。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管教,监督力度缺乏,逐渐养成一些不良恶习,无论在家教环境、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甚至出现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制约因素

  (一)昭通经济环境影响。由于多方面的,昭通仍属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极低的经济贫困地区,工业基础薄弱,缺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外出务工仍旧是解决昭通农村贫困、实现农村脱贫致富的需要。

  (二)资源整合不到位。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需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即使部门分工明确、边界清晰,也需要相互间有效的衔接以保障整架机器的协调运转。4月6日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民政部明确此项工作由民政牵头,此项工作数量大,人员少,任务重。加之,民政与其他单位为平级单位,工作中只能是沟通、协调、商洽,存在着资源整合不到位,合力推进不及时的问题,很难建立部门、家庭、社会共同协作、全方位的监护网络。

  (三)地方财政困难。昭通受经济基础和人文历史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经济较其他地区还有一些差距,面对规模庞大、发展迅速的留守流动儿童群体,没有专门的留守儿童工作经费,更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四)缺乏有效监管。一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大多数处于文盲半文盲的状态,并且由于生计等原因常年在外打工,所以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辅导孩子学习。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关系,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压力较大,不仅要照顾自己,更要照顾整个家庭,所以学习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少,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最后,很多农村留守儿童从小受父母外出打工和金钱的影响,对学习的热情并不高,很多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就会外出打工。一般监护人在孩子没有犯大错误的情况下,对孩子都保持认可的态度。加之,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生活条件艰苦,教师资源缺乏,师资水平有限,从而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程度受到限制。

  四、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领导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严格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尤其是市、县、乡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政府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和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或办公室相关副主任为专门日常工作协调人。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  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和目标,构建部门合作机制。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协作,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提高效能,形成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改善工作条件,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适当加大财力投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好教育管理工作,离不开相应的财力支持。当前,要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次,可通过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发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基金”,做大可用财力。再次,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出资直接参与扶贫助学,兴办留守儿童托幼服务机构、校外活动阵地等,减轻公共财政负担。二是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昭通留守儿童数量大,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儿童的心理和成长。因此,市、县区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机构,并适当增加相关岗位人员编制,确保作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三)建立关爱平台,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留守儿童动态信息数据库。数据库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的基本保障。针对留守儿童群体存在动态变化的特点,要及时更新、动态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探索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由基层的村在学校定期更新留守儿童数据,确保留守儿童及时得到的相应资助和关爱。同时市级、县级均成立留守儿童数据库,对基层留守儿童信息汇总,为全面分析研究留守儿童现状及解决对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采取结对帮扶形式。由乡、村或学校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精准帮扶,认真落实监护人联系,为留守儿童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确实找不到监护人的,委托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三是增强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关注。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和在校老师进行系统的培训,让他们更多的了解留守儿童可能出现的问题,更好地与他们沟通;在过年或留守儿童家长回家探亲的机会,与家长多沟通,让他们认识到家长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着的不可替代的角色,让家长更多的关注孩子的成长;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最大限度的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让他们更大的受到社会的帮助。四是汇聚关爱合力。在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作用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爱心人士和专业社会工作队伍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活动中来,并逐渐探索形成固定、长期机制,更好地调动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儿童的积极性和各种活动的有效性。(昭通市民政局 熊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