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环保局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部门职责工作

04.03.2016  11:08

根据《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规定》以及《易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文件要求,如期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易门县环保局由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生态股、监察大队、监测站等股室队站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部门职责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工作。每年组织“6.5”世界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三下乡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等各项集中专题宣传活动。同时,与县教育局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通过“小手拉大手”,呼吁全民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减少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和铺张浪费现象,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二是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执法行动,维护学校周边安宁环境。针对校园周边小商铺、小餐饮、建筑工地以及工业企业等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每年对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24个布控点例行性声环境质量监测,有效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对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校园周边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绿色护考工作。每年高、中考期间,印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通过传媒、公告、直接送达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布《通告》内容,全方位宣传动员,明确5月28日至7月1日噪声污染控制的有关要求,停止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排放噪声临时许可证;根据考试时间和考生休息地点,划定控制区域和时段,对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噪声源进行认真排查,昼间执法人员对县城区的夜市烧烤店、建筑工地、歌舞厅、酒巴等场所开展现场监察,建立24小时值班制,畅通“12369”环境投诉电话,确保了中高考期间安静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