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救急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3.04.2016  2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易门县2014年列为云南省“救急难”试点工作县,2015年列为全国“救急难”试点工作县。我县认真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坚持“保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把“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和 “救急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阳光救助”促公平、公正,“救急难”解燃眉之急,“一门受理”便民利民,确保让突遭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得到有效救为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自2014年以来,我县充分发挥现有救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困难救助对象和家庭积极开展救急救难工作,在解决重大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缓解患重大疾病家庭困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县从2014年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至今,共开展救急难工作100人次,支付救助资金52.7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34人,支付救助资金18.4万元,其他火灾、交通事故等临时困难救助66人,支付救助资金34.3万元。

  通过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着力发挥“救急难”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综合效益,筑牢了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更好的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赵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