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食药监局“六个明确要求”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

11.05.2015  18:02
 

为强化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六项监管要求,确保群众饮用安全。

一是要求依法持证经营。明确要求经营者要有稳定、可靠的奶源,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备设备,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产品品种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

二是要求严格过程控制。明确要求经营者要严格对采购的生鲜乳等原料进行进货查验,防止不合格生鲜乳等原料进入加工环节;按照合理的工艺流程进行加工操作,严格管控杀菌、发酵、冷藏等过程的工艺参数;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及时对设备和工具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卫生,产品应当天加工当天销售。

三是要求强化记录管理。明确要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档案,按规定索取并留存生鲜乳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生鲜乳逐批检验报告等材料,完整记录投料、杀菌、发酵、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冷藏、设备和工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产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的情况。

四是要求保证产品安全。明确要求经营者定期对采购的生鲜乳、加工制作的成品等进行检测,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生鲜乳、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中的脂肪、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限量,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五是要求加强抽样检测。明确要求各县(区)局结合属地实际,制定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计划。将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及非法添加作为检测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对抽检中发现的掺杂使假,违规加工制作等情形,及时查处,确保产品安全。

六是要求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要求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查处并监督经营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核。

来源: 临沧市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