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明确药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工

27.11.2019  17:43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方案》中涉及药品监管部门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制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包括修订《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继续开展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成100个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400个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修订;探索研究新型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大力开展药品标准物质研究,完成菊苣和苦木2个国家标准物质标定工作,每年完成3至5个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以及“全面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药品注射剂再评价工作;全面提升药品检验能力,实现化妆品注册检验零突破,对省产医疗器械、药包材检验能力将分别达到90%和95%。”并针对“农村用药安全性、可及性,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提升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严肃查处游医药贩,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地区;设置农村便民药柜,解决边远地区群众购药难问题。”等内容进行细化,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督促检查、按时上报总结,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