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首次兑现微信新媒体奖励

04.02.2017  15:37

近日,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兑现2016外宣工作奖励政策,并首次将微信新媒体纳入考核奖励范畴,共兑付外宣奖励资金20160元,其中微信新媒体奖励2760元。

微信是当下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广泛使用的一种新兴通讯软件。为进一步加大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舆论阵地。2014年8月率先开通了《昌宁文化》微信公众平台,并结合县文广局职能职责制定出台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外宣工作奖励办法》。一是在昌宁文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且年内点击(阅读)量在200次以上,1000字以内每篇(条、幅)奖励10元;1000字以上奖励20元。二是在昌宁文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且年内点击量(阅读)在500次以上,1000字以内每篇(条、幅)奖励20元;1000字以上奖励40元。三是年内点击(阅读)量截图由本人提供,局办公室进行审核,年内点击(阅读)量在200次以上的信息,取排名前30篇进行奖励。

昌宁文化》微信平台定期发布热门话题及各类动态信息,自微信平台运行使用2年多以来,已经成为昌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宣传的第一微刊,并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喜爱,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截止2016年12月27日,《昌宁文化》微信平台关注人数达1018人,2016年共发布热门话题及各类动态信息256篇(条),点击率达200次以上82篇(条),占总发布数的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