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爱心夫妇照料断臂“猴孩子”七个月后交森林公安

29.08.2016  12:32

近日,昌宁县的一对夫妇将自己救助并悉心照料了七个月"猴孩子"上交给了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更戛林区派出所。

8月24日上午10时24分,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更戛林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其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小猴子,现在小猴子的伤势已经好了,请森林公安救助。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报警的更戛乡西河村中寨组村民赵女士家中,经民警观察,该猴身体健康无恙,是一只未成年的幼猴,右臂残缺,民警将小猴带回派出所,并进行悉心照料。

据赵女士介绍,今年一月份,她和丈夫李先生到湾甸乡大中山帮人采松脂,在山上发现了这只小猴子,小猴子右臂受伤严重,血迹斑斑,甚是可怜,夫妇俩顿生怜悯之心,于是将小猴子带回家中救治,买药、消毒、治疗,二人把小猴子当作自己的亲娃娃一样悉心照料,七个月过去了,"猴孩子"恢复了健康,并与这对"父母"建立了深厚感情,由于二人受到过森林公安机关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虽然依依不舍,但夫妇二人还是把"猴孩子"交给了林区派出所。民警为夫妇二人的爱心之举点赞,并向他们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

经野保部门鉴定,该小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小猕猴断臂,野外生存能力差,民警将会适时将其移交给野生动物收容部门进行收容救助。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昌宁县森林公安局 | 作者:李军 孙健涛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