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放太阳能补助资金80万元

08.07.2016  20:31

昌宁县通过"一折通"向农户发放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受益农户800户。

2015年,上级下达昌宁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建设任务800台,补助专项资金8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重点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要求,昌宁县在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田园、柯街、卡斯和大田坝4个镇,其中田园镇325台、柯街镇144台、卡斯镇212台、大田坝镇119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采取公开招标确定品牌,由中标企业统一安装,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镇林业站抓质量监督管理等措施,圆满完成了太阳能安装任务。同时,昌宁县严格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和程序,由县林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密切配合,按要求完成了补贴数据录入及审核发放工作,确保了退耕农户的利益,为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提供了保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昌宁县林业局 | 作者:高雪燕 段梅玉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