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十二五”期间林业工作成效明显

22.12.2015  17:25

“十二五”以来,昌宁县以建设现代林业为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各项林业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加强。五年累计审核报批各类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421.22公顷,森林采伐89.29万立方米,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916起296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165.4万元;认真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为科学经营森林资源和构建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奠定了基础。在国家2013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昌宁县荣获全省第一名。

二是生态治理得到强化。五年累计完成新植造林50.23万亩、封山育林6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低效林改造45万亩、义务植树360.5万株、樱花景观林10万亩,坚持以“绿化荒山行动”为抓手,有效巩固提升了“五边四化”绿化成果。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38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6.89%,森林覆盖率为60.43%,2013年县林业局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15年昌宁被推进为“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参评对象。

三是森林灾害得到有效防控。全县连续五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五年累计防治林业有害生物7.6万亩,防治率达95%,森林火灾及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是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五年累计新增泡核桃53.8万亩、澳洲坚果10.5万亩、油茶4.6万亩、糯橄榄1.5万亩、林下经济3.5万亩。通过狠抓转型升级,2015年,全县泡核桃面积达180万亩,实现总产4万吨,产值10.2亿元;澳洲坚果面积达11.89万亩,实现总产120吨,产值360万元;油茶面积达9.68万亩,实现总产90吨,产值63万元;林下经济面积达5万亩,预计实现产值3亿元。

五是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加快。五年林业部门累计建设沼气池1924口,全县达10749口;太阳能热水器2700台,全县达3000台;省柴节煤炉灶8500眼,全县达9000眼;乡村能源建设服务网点2个,全县达14个。

六是林业改革得到深化。五年累计办理发放林权证1347本、经济林果(木)权证150本;流转林权522户,流转面积25.17万亩,流转金额67900万元;林权抵押登记120起,新增贷款1317万元。自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发放林权证89516本、经济林果(木)权证128本,其中,林权抵押贷款114本、经济林果(木)权抵押贷款8本,抵押面积143万亩,贷款金额4.47亿元,贷款余额2.86亿元。林改给林农带来了更多的实惠。

七是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五年累计争取到位各级各类林业政策项目补助资金1.36亿元,为发展林业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项目、资金保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昌宁县林业局 | 作者:高雪燕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