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半年无法落户 昆明14名车主状告汽车厂家

11.08.2015  10:32

    14名车主向呈贡区某汽车4S店购买汽车,钱付了,车也到手了,但始终没有拿到合格证,新车无法落户不能上路。用不了车还要还贷款,甚至该4S店还一度出现关门,这可急坏了这些车主。多次协商无果,14名车主将汽车厂家告上法庭,索要合格证和相关损失费。昨日,呈贡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车主:

    花钱买了新车 合格证遥遥无期

    田先生是14名递交诉状的车主之一。今年2月8日,他来到该4S店,购买了一辆价格9.7万元的一辆新车,并一次性付款。

    “眼见春节期间要急于用车,购车时4S店承诺20多天就能拿到合格证,当时也没留意。”新车上路的期限已过,1个月后,田先生找到4S店,对方却称“等把库存的车卖完,就能拿到合格证”。就这样,他一直等到6月,对方都没给明确回复。

    “打电话给销售人员、售后服务站,都没有人接电话。”意识到情况不妙,今年7月10日左右,田先生找到4S店,看到大门紧闭,该情况吓坏了他。随后,他与4S店的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方称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奈关门。

    “联系一些销售人员,他们均表示已不在4S店里上班,相关问题需找经销商解决。4S店真要关门,我的新车拿不到合格证无法落户,还要还贷款。”相比田先生,杨先生的遭遇更尴尬。攒了钱刚好够首付,用贷款买了车,结果4S店只给他开具了一张收据,连购车正规发票都没有。

    厂家:

    合格证抵押到银行无钱赎出

    “据了解,并不是4S店的经营出问题,而是其所属的集团总公司把资金调走,用于其他投资,导致4S店经营困难。”一些车主揭露汽车行业的一些潜规则:当4S店向厂家提货时,因无法支付提车款,便找银行、小额信贷公司或金融公司贷款,对方便把合格证扣留作抵押,等4S店还款后再发还合格证。

    据田先生了解,全省涉及他们购买同一品牌的轿车,车主未拿到合格证的有近70人,在昆明就有40多人和他们遇到一样的“尴尬”。

    8月6日,包括田先生在内14名车主,向呈贡区法院递交了诉状,他们是从去年1月至今年6月向4S店购车的车主。多次找4S店和汽车厂家协商无果,他们把厂家告上法庭,除索要车辆合格证外,还要求厂家赔偿自购车之日起至合格证交付时产生的车辆购置税滞纳金及停车费等损失。昨日,呈贡区法院法院对此案进行受理。

    “4S店并没有关门,售后、销售也正常进行,只是客户少了一些,正常的维修还在进行。”4S店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之前有些媒体报道并不属实。关于车主指责有几天闭门营业、合格证的去向,该负责人没有回应,却补充“合格证的问题,集团会解决的。

    “合格证抵押给银行,目前没有能力赎回。”厂家的负责人则补充,合格证抵押给银行的行为,在汽车销售行业中较为常见。受市场环境影响,去年以来,整个集团就在筹备公司重组事宜。今年4月,在省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牵头下,集团与国资委下属的一家企业正在商谈重组情况,而4S店并未关门。

    “目前正处于经营困难期,集团正在尽力解决客户的问题。解决需要时间,请客户能理解。”对于法院已受理车主的诉求,该负责人认为,“客户有自己的维权方式,我们能理解,也会积极面对解决。

    律师提醒:

    买车时 拿到合格证再付款

    “本次纠纷系车辆买卖合同中合同履约纠纷。消费者购买车辆并完成所有支付车款义务后,销售商应交付车辆,并随车提供完整的车辆文件、发票,帮助车主落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张晓山律师认为,由于4S店自身问题,导致其未履行完成相关从合同义务,存在严重违约情形。

    张晓山补充,在汽车销售行业中,存在大量扣押合格证的情形,但依法该中行为不属于合法“质押”,系非法行为。

    张晓山分析,首选,合格证不属于《物权法》第223条规定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不能作为质押标的。其次,购买车辆,消费者要在购买车辆后60日内申报车辆购置税。由于销售商原因,导致不能落户申报税务,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销售者承担。依据规定超过60天的,每天按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购车时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张晓山建议,尽量选择资质实力雄厚的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尽量将车辆合格证的交付时间写入合同条款中。也可采取先交付合格证的同时支付车款,减少风险。(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