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风情国旅违规收取导游费用被罚款4.5万

19.01.2016  10:33

从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了解到,去年10月央视曝光“昆明风情国旅违规收取导游费用”,涉事的昆明风情国旅被责令清退履约保证金14.6万,以及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履约保证金已清退完毕,罚款已执行。

去年10月4日,中央电视台曝光8月底昆明风情国旅违规收取导游费用的事件。10月5日,国家旅发委监督司、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市旅游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支队联合对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以“履约保证金”、“领队保证金”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市劳动监察支队按照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责令风情国旅限期清退押金。该单位已于去年10月20日清退完毕,共清退履约保证金14.6万,涉及劳动者30人。

随后,市支队向风情国旅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以每人2000元的标准,拟处以罚款6万元)。风情国旅在法定期限内分别提交了放弃听证的《情况说明》及申请给予从轻减免处罚的《申请》。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第四十八项之规定,去年11月10日,市劳动监察支队对风情国旅作出以每人1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风情国旅。(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