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青青小镇小区停车纠纷案三方案得票均未过半 二审未当庭宣判

06.08.2016  02:07

  位于昆明市前卫西路的青青小镇小区2004年建成,2012年,前任物管公司安来物业通过在绿化位置调配等方式增加了部分车位,并用抽签的方式,将车位以每月120元租给部分业主,租期为两年。2013年,现任物管云南滇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鸿物业)接管小区后,仍维持着这样的做法。

  如今的青青小镇有业主1254户,私家车1000余辆,除去已售出的288个车库,仅有公共停车位443个。由于车位配比严重不足,为“”车位,业主之间竟然互相刮车、堵门、争执;也使得业主与物管之间纷争不断……去年,55名业主将物管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物管公司以“先到先停”的方式来管理小区停车位。

  西山法院审理后驳回了诉讼请求。昨日,该案在昆明中院二审。

   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所争议的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如何使用,应当经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15年3月,就车位使用问题,滇鸿物业向小区居民发放了意见征询表。此举可视为通过书面形式向小区全体业主征询意见。但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调查表已经发放到每一位业主手上,业主对表决结果是否签名也并不清楚,程序上并不完善,存在瑕疵。但是,从55位业主提交的证据来看,业主重新统计得出的结果是,“先到先停”这一项意见得到的支持数是345票,小区共有业主1254户,支持这一选项的人数没有超过小区业主总数的半数。

  据此,法院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二审:“3个方案”得票均未过半

  一审宣判后,业主不服,上诉到昆明中院。昨天,在法庭上,有业主提出,既然双方对“先到先停”的管理方式协商不下,希望能在社区及相关单位的支持下,重新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由小区业主对公共车位停车方式进行表决。

  对此,滇鸿物业的代理人则认为,对小区停车方式的调查,“维持现状”“换届抽签”“先到先停”三种方式都未过半,未达到相关标准。“作为小区物管,所有的业主都是我们服务的对象,对于小区停车的方式,只要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意愿,支持的人数达到相应的标准,无论试行三种办法中的哪一种,物业公司都会照办。”代理人说。

  该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 曹红蕾(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