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重点治理四大纪律作风问题

09.10.2015  11:22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昆明市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将在全市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治理4大纪律作风问题,包括:“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环境”的纪律作风问题,“庸懒散拖、审批难、办事难”等“为官不为”问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为官乱为”问题,“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不敢担当”问题。旨在促进各级各部门单位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9月底前进行安排部署后,专项治理工作正式进入自查整改阶段,由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一件一件地加以解决。11月前,将进入重点检查阶段,将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机关行业作风满意度评价的评议内容,向社会各界发送问卷调查表进行评价,并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对问题线索初核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快查、快处、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12月底前,将通过制度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不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各成员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积极协助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的,将约谈诫勉“一把手”;对敷衍塞责、作表面文章的,责令整改、严厉问责;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既追究直接责任,并追究领导责任和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