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退休教师待遇 公办民办有望同酬

12.02.2015  16:19

  下月初,全市中小学全面收假,孩子们将重返校园,步入新学期。与学生们一样欢乐的,还有昆明的1000多所民办教育机构及教职员工。因为3月1日起,《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

  《条例》不仅破解了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和分类扶持的难题,并且明确了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为民办学校提供融资途径,对发挥民办教育潜能、规范民办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

   超全国水平

  近年来,昆明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年底,昆明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66所,其中民办学校1026所,占全部学校数量的41.6%;民办学校在校生34.3万人,占全部在校学生的29.2%,比全国15.93%的比例高出13个百分点。另外,民办学校教职员工25465人,占全部教职工总数的31%;民办学校专任教师15202人,占全部专任教师总数的23.1%。

  可见,民办教育已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昆明增加了教育资源,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当然,民办教育的发展还存在规模普遍偏小、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学段分布失衡、政策扶持不配套、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教师队伍不稳定等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地方立法,突破发展瓶颈。

  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立法工作列入“十二五”的立法计划,并列为2014年一类立法项目。随后,市政府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起草工作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小组针对发展民办教育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开展了前期理论研究和立法调研,借鉴温州、宁波等地经验,结合昆明实际,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而后,通过书面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多次征求意见,听取了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的意见。历经听证会、市政协专题协商会议、人大专题论证会议等一系列流程,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