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 正式施行 市民期待能管住“熊孩子”

25.06.2017  04:33

记者 孙琴霞

云南网讯 在经过征求意见后,《昆明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6月23日,记者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实施意见已于本月15日正式施行。

实施意见规定,入昆的共享单车必须采用实名制管理,建立使用者个人信用制度。同时意见还从共享单车的秩序管理、运营管理、第三方服务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在停放点设置时,不允许占用无障碍设施,同时,要与社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停放点。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根据共享单车投放量确定维护人员数,负责做好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和秩序维护。建立车辆维保服务制度,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保,定期检修,配备专门团队,及时处理故障;定期对投放车辆开展安全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难以修复的车辆及时回收处理。

尽管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注册使用共享单车须年满12周岁,注册使用者不得将共享单车交由未满12周岁者使用。事实上,经常骑共享单车的市民不难发现,在共享单车的骑行人群中,依然能看到12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影。“特别是周末,有的家长在自己骑的同时,也会帮孩子刷一辆。”在市民杨女士看来,在管住未成年人骑车这件事情上,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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