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预验收

29.12.2016  16:04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昆明综合保税区。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及项目主体的辛勤耕耘下,昆明综合保税区各项建设和迎接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2016年12月27日,昆明海关联合我厅共同牵头,组织省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国税、工商、外管及 云南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组成昆明综合保税区(一期)联合预验收工作组,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昆明综合保税区(一期)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预验收。昆明海关马军副关长、我厅周学文副厅长、昆明市委常委、市政府保建彬常务副市长出席了预验收活动。预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审阅文档、召开评审会议及质询、讨论等过程,同意昆明综合保税区(一期)两个区块共1.264平方公里的基础和监管设施通过预验收,并由昆明市和昆明海关签署了《昆明综合保税区预验收纪要》,为下步国家正式验收工作打下基础。

来源:  外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