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细化油气管道施工管理 交底工作需“四方”到场

05.08.2015  01:35

    4日,记者从昆明市能源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已于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油气管道周边施工管理保障油气安全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前期审批、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加以细化,以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避免因施工导致油气管道破坏。

    在前期审批方面,《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会同管道企业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工作要做到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管道方“四方”到场,共同研究施工方案如何执行。管道图纸、施工作业方案等交底资料落实到施工现场一线班组,确保明白施工,监管到位。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审查管道安全保护措施,对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现场实行旁站式监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大统筹力度,各地在规划新的建筑、设施和管道时,要统筹考虑对已有管道的保护和避让,各地应建立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联系制度,在管道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反映上来,共同协商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油气企业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体系,提高油气管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市政府办公厅此前还印发了《昆明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油气管道事故及其造成的各类损害。(昆明日报 记者殷雷)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