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昆明”系列评论之五 推动扫黑除恶攻坚战取得新突破

10.04.2019  08:2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社会生态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场艰巨复杂的攻坚战、持久战,绝不可能轻轻松松就取得压倒性胜利。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注重方法策略,在依法惩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固本强基等方面狠下功夫,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攻坚战取得新突破,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必须坚持主攻方向不动摇,在深挖狠打上再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继续牢牢盯住深挖“保护伞”这一主攻方向,坚持把打“”成果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分层分类制定打“”对策,落实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保护伞”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重点追查,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要继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经济线索,主动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大综合施策力度,对滋生黑恶势力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侦查机关依法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涉财产刑同步起诉、同步审判,金融税务部门对“打财断血”工作积极配合的协同并进攻势,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

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不动摇,在依法严打上再加力度。我国当前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扫黑除恶当然也不能脱离“依法”二字。应当以扫黑除恶工作为契机,将其作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检验法治工作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运用法治途径、法治思维,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新突破。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把确保每起案件都得到依法处理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创新完善办案机制,配强专业办案力量,建立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机制,在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精准、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完善等重点问题上下好功夫,以此夯实法律政策保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必须坚持综合施策不动摇,在固本强基上再加力度。要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为推动专项斗争向深入开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侵蚀渗透等关键问题,深入排查,摸清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切实把开展专项斗争与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创新基层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夯实行业监管基础、基层组织基础、基层治理基础和群众工作基础,确保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基层政权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继续按照“边扫边治边建”基本要求,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态势,答好“综合试卷”,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滋生蔓延。(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