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籍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一次性奖励6000元

25.05.2017  09:12

日前,《昆明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树立人人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的社会礼遇。

办法》规定,昆明市推荐获评或昆明籍的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历届云南省道德模范、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历届昆明市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都在礼遇帮扶范围内;道德模范(或直系遗属)中生活困难者,则属于困难帮扶范围。

礼遇帮扶中,昆明将对获得全国、省、市道德模范的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其中,全国道德模范奖励6000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奖励4000元,云南省道德模范奖励3000元,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奖励2000元,昆明市道德模范奖励1000元,昆明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奖励500元。在同届道德模范评选中,同时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的,按最高荣誉颁发奖金,不重复计奖。

对于道德模范(或直系遗属)中生活困难者,昆明将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由市文明办提出帮扶方案,报市文明委审批,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帮扶对象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用于解决本人和家庭生活困难;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道德模范,由各级文明办协调文明单位、志愿者组织,以结对子的方式进行志愿服务帮扶,并帮助协调解决入学、就医、就业、养老等实际困难。(昆明日报 记者蔡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