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租车诈骗案高发 无具体监管部门存行业管理漏洞

29.11.2015  17:15

网络截图

  利用假身份租车后再抵押,租车同行间低价相互调车,履行合同后连车带人一起消失……实施租车诈骗的手法层出不穷,仅今年以来,昆明主城区就发生10多起租车质押变现的案件,其中最大一例为12家汽车租赁公司的26辆汽车被一女子骗走,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其中包含宝马、奥迪、奔驰等豪车。

  骗子为何屡屡得逞,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推波助澜?昨日,记者对昆明的一些租车行业进行实地调查。

   典型案例

   一女子为还债骗同行

   骗租12家租车公司26辆豪车

  今年4月,云南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张某向滇池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公司的5辆宝马、奥迪等车被租走后,多次打电话讨要无果,且追踪其中一辆车上安装的GPS,发现已被安到一辆福克斯上。

  接连几天,警方陆续接到多起报警。共有12家租车公司的26辆汽车被骗,多是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等高端车。最便宜的价值40多万元,贵的上百万元,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经过多番侦查,嫌疑人全部指向一名姓高的女子,最终高某(38岁,昭通人)在昆明一家桑拿室被民警抓获。

  据高某交代,2001年因色抢入狱,2007年出狱后从事小额贷款,期间欠款2400多万元。眼见走投无路,于2014年1月注册成立了一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就有5100万元,不过经警方核查系代办公司办理。为在业界更显“名气”,她在黄金地段租了4层楼且装修豪华,常能调到兰博基尼等豪车。

  因租车行内相互借车手续较为简单,仅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不需要押金,就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到车。短短1年,高某以低价租了12家租车公司的26辆汽车,用来抵债或低价抵押给小额信贷公司,一辆奥迪A8只抵押18万元。被警方抓获归案时,她身上只有400元现金。

   欠赌债玩诈骗

   租车后做假证抵押给寄售行换来15万

  今年10月21日上午10点,五华公安分局红云派出所接到北市区某寄售行员工王某报警称:一男子以1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该寄售行的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丢失。接警后,经警方调查,该轿车系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给张某,因租期已到也不见张某归还,该租赁公司用GPS找到该车后将车开走。

  经侦查,民警于11月17日,在大理抓获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张某(男,44岁,楚雄州牟定县人)。经审讯,张某交代,10月16日,他到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身份证、驾驶证及1万元为抵押,以每天900元的费用,租用涉案的黑色奥迪轿车,租期为两天。

  为获取非法利益,张某通过车辆的行车证,获取车主的身份信息,并伪造一张车主的假身份证和一张与车主的假结婚证。10月20日,他到北市区某寄售行,谎称自己是车主丈夫,并以车主假身份证、假结婚证为凭证,将车抵押给寄售行,换取15万元抵押金。

  因张某没有正当工作,酷爱赌博欠下不少债务,拿到钱后立即回到大理,用于还债和挥霍。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

   明知车来历不明 仍收购 可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认为,相比其他诈骗行为而言,租车质押诈骗较容易发现。在租车过程中,汽车租赁公司和个人应尽量核实相关信息,并设立有效担保。签订租车合同前,可通过多种途径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誉程度、行驶规模进行鉴别。

  为何小额贷款公司会收来路不明的车?王强分析,有些不法人员会伪造车辆手续来欺骗贷款公司,或贷款公司明知车辆来自租车行也敢收,最终租车行的人会来埋单。从事民间汽车贷款的公司或个人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来路不明的汽车。明知车来历不明仍收购,可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手续简单门槛低

  只需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即可租车

  昨日下午2点多,西山区前兴路一家租车行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表示,租车的手续基本相同,只是根据车型优劣收取不同的押金,并签署一份书面的租车合同。租车合同包括肇事赔偿、押金、驾驶里程一天的限制等事项。“只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就可办理租车手续。”上述工作人员说。

  北京路一家租车行店主杨先生坦言,近年来高档车的生意不错,以一辆价值300万的车为例,每天的租金上千元,正常情况下不到3年就能收回成本。收取押金多半都是现金支付。

  通过走访,租车同行间低价调车,也是行业内的一个“潜规则”。多家租车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同行借车还是普通顾客租车,一般只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及信用卡即可租车。

  不过,一些租车行的员工谈及“诈骗”也会色变。他们坦言,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的确存在行业管理漏洞。若租车顾客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租车公司门店人员很难识破,只能靠安装GPS加强防范,或提高抵押物的价值和抵押金。为防止被骗,可提倡“看人租车”,不是熟人或本地人,宁愿不租。

  警方建议

  行业内可建“黑名单”资源共享

  因汽车租赁行业竞争激烈,租车门槛频频降低,如何对该行业进行有效监管?

  今年6月,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曾举行《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

  听证会中,公交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稿)》中最大的变化是明确经营者和承租人治安安全的权利和义务。不仅明确公安机关的服务管理责任,还增加对承租人的限制。除要求经营者在出租车辆时,如实登记承租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时准确录入治安信息系统外,每年还要进行一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确保租赁车辆GPS定位信息接入治安信息系统,以便警方对承租人身份进行审验。

  目前,距听证会结束已过半年,《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尚未向社会公布实施。不过,以今年发生的案例分析,利用假身份租车后再抵押、租车同行间低价相互调车是高发的诈骗手段。昆明警方表示,因被骗的车辆难寻踪迹,警方取证较困难,要把车辆及时找回难度很大,很多租赁公司因此蒙受巨额损失。

  

  警方建议,汽车租赁行业可模仿银行建立“黑名单”,实现行业内资源共享,也请门店接待人员注意核查。多采用信用卡支付押金,注意打印出的单据上持卡人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一致。加强车载记录装置,以便及时关注车辆动态。建议抵押公司收车时一定要看清资质和手续,是车主本人抵押才可放款,否则损失很难追回。(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